每日經濟新聞 2024-06-09 19:14:06
今年是股市定位從“融資”向“投融兼顧”轉變的第一年,市場變化明顯快于制度建設,ST股、退市股增加,部分上市公司的肆意造假行為,讓這種損失早已脫離認知不夠的層面。
小二認為,在增加IPO發行造假成本的同時,也應該強化A股集體訴訟制度。
根據《財經》不完全統計,截至6月6日,2024年以來滬深兩市因年報虛增收入被罰的公司約有40家(含1家2022年退市公司)。
小二這里還有一個數據,根據YCY會計行業觀察統計,2021年初到2024年2月6日期間,證券監管部門公開了245份對財務造假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中216份涉及A股公司。這216份處罰里面,涉及382份2017年到2022年五個年度的年報,而這五個年度一共有25041份年報。也就是說,25041份年報中的382份被證監部門發現財務造假并處罰,占比為1.5%。
相比之下,只有兩起涉及上市公司的集體訴訟案,讓股民獲得了賠償,分別是康美藥業和澤達易盛。
顯然,集體訴訟的力度是不夠的。縱觀全國有兩億投資者,散戶在投資者結構中的占比超過50%。根據證監會的數據,持股50萬元市值以下的中小投資者占了大約97%。
可能也正是金額較小、投機心理、認知局限等多種因素,促成了廣大中小投資者面對上市公司造假行為時默默認虧。殊不知,就是這種“弱勢”心態,助長了上市公司的明目張膽。
其實,早在2020年,新《證券法》創設的代表人訴訟制度,就開啟了A股證券集體訴訟的先河。該制度包括兩種訴訟方式:普通代表人訴訟、特別代表人訴訟。其中,特別代表人訴訟,投資者按照“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原則參加訴訟,除明確向法院表示不參加該訴訟的,都默認成為案件原告,分享訴訟“成果”。
新“國九條”里,也提出“加大證券糾紛特別代表人訴訟制度適用力度”,這意味著今后特別代表人訴訟案件數量可能會有所增加。
最后,小二建議,因上市公司造假被坑的投資者,積極參與對上市公司的集體訴訟,讓這幫造了假還想跑的上市公司付出代價。
說完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我們再來說說另外一件讓大家糟心的事——量化交易。
6月7日,滬深北交易所均發布《程序化交易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即日起向市場公開征求意見。
其中明確了高頻交易的認定標準,單個賬戶每秒申報、撤單的最高筆數達到300筆以上,或者單個賬戶單日申報、撤單的最高筆數達到20000筆以上情形的,被認定為高頻交易。規定對高頻交易從嚴監管,并提出了額外報告、提高交易費用等差異化管理要求,具體差異化收費標準將另行規定。
在小二看來,量化交易一直是“神秘”的存在,類似于老股民眼里的“莊家”,一旦行情出什么問題,都是量化的鍋。但量化交易具體對市場有多大影響力,業內均沒有明確定論。《實施細則》對高頻交易從嚴監管后,有望撩開這層神秘面紗。
說回市場,根據情緒寶數據顯示,市場情緒已經見底,新的一輪行情正在醞釀中。
(小二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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