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7-02 22:27:57
每經評論員 李玉雯
近日,國家外匯管理局青島市分局公布的一則外匯行政處罰信息受到關注。青島興信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因違反規定將外匯匯入境內,被沒收違法所得591.63元,罰款逾1863萬元。
對于違法所得幾百元,罰款卻有1863萬元的情況,國家外匯管理局青島市分局表示,該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經調查發現,其具有假外資空殼企業特征。該企業違反了匯發〔2014〕37號文的有關規定,存在非法匯入行為,違法金額合計2883萬美元,折合人民幣超過1.86億元。國家外匯管理局青島市分局依據相關規定按照該企業非法匯入金額10%的比例對其進行處罰。該企業因非法匯入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應屬于違法所得,因資金停留時間較短,產生利息合計為591.63元,青島市分局依法予以罰沒。
所謂假外資,主要是指雖然表面上有外資流入,例如成立外商投資企業等,但追溯資金來源并不屬于外商,而是境內資金轉到境外,再投資境內的“返程投資”。上述被罰企業所采取的“資本金匯入+地下錢莊匯出”模式,便是假外資的典型。
近年來,類似的假外資空殼企業頻繁被發現,究其原因在于“套利”二字。一方面,企業利用外資身份可以享受一些專門的稅收優惠政策,乃至直接獲得“真金白銀”的獎勵支持,同時在土地、水電等方面也有優惠;另一方面,一些中介服務機構宣傳并協助企業包裝成“外資”,以賺取高昂的中介費用。不僅如此,假外資的黑色產業鏈甚至為一些洗錢活動提供了保護傘。不法分子在境內獲取非法收入,設法將“黑錢”轉到境外,取得合法身份后再以外資名義回到境內,以此繞過相關管理部門的監管視線。
而這些假外資會帶來諸多弊端,既會造成財稅收入流失、財政資金浪費,也完全背離招商引資引進先進技術和管理人才等政策初衷,無法真正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統計數據失真也會影響對經濟形勢研判的準確性,不利于宏觀經濟決策。此外,假外資還會增加經濟監管難度,助長偷逃稅、洗錢等違法活動。
利用外資是我國對外開放基本國策的重要內容。可以看到的是,近幾年我國大幅減少外商投資的準入限制,給外商投資提供了更廣闊的市場空間和更多的投資機會,并陸續出臺政策措施,積極穩定外資預期,提振外商在華投資信心。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需要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而在此過程中必須剔除魚目混珠的假外資。
筆者認為,遏制假外資、促進真投資,需要多方合力。一方面,持續強化全流程、穿透式監管能力,加大對假外資的查處打擊力度,對包裝虛假外資的企業、中介機構給予嚴厲處罰,提升違法違規成本。商務、稅務、海關、外匯管理等部門以及銀行系統需形成緊密的配合機制,從外商投資項目審查、投資者資格認定、資金來源及運營模式、外貿往來真實性等方面嚴格審查把關,形成暢通高效的信息核查網絡,讓假外資沒有可乘之機。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可考慮進一步優化招商引資的考核體系,在引資方面不要一味追求數量,更要重視質量,注重改善營商環境來吸引資金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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