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7-26 21:18:02
每經編輯 程鵬
“在我們學校,偷偷吃藥的不止我自己,不少同學也都在吃右美沙芬。”
據新黃河7月25日報道,今年6月,黑龍江安達市青肯泡鄉14歲初中生小聰(化名),在課堂上吞下30片處方藥卡馬西平后,突然意識不清暈倒,被緊急送往醫院ICU搶救,在ICU待了近47個小時,做了兩次血液循環后,才終于脫離危險。
圖片來源:新黃河
事發后,小聰告訴記者,這藥吃了“能致幻,放松心情”,他之前還吃過幾次右美沙芬片,兩種藥效果差不多,都是在當地利達大藥房購買的,“我去買的時候,藥店工作人員也沒問我要醫生處方和身份證,隨便就賣給我了。”小聰還透露,之前自己還在利達大藥房買過右美沙芬,都是用現金購買的,過去一年來大概買了四五次。令人震驚的是,小聰還透露,有的同學都已經連續吃了1年多時間。
卡馬西平作為一種管控嚴格的處方藥,作為未成年人的小聰,在沒有醫生處方情況下,是如何輕易買到處方藥的?7月24日,安達市利達大藥房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公司一定會介入調查此事。安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則回應稱,他們正在調查此事,還未出結果,如果情況屬實,下一步會對該藥店進行處罰。
圖片來源:新黃河
7月1日起鎮咳藥右美沙芬
被列入精神藥品
公開信息顯示,卡馬西平和右美沙芬均為處方藥。卡馬西平屬于精神類藥物的一種,主要用于治療癲癇、三叉神經痛和舌咽神經痛,預防或治療躁郁癥等。該藥對于使用劑量有嚴格要求,12—15歲青少年每日限量,單日不超過10片;15歲以上不超過12片;有少數用至16片。較常見的不良反應是中樞神經系統的反應,表現為頭暈、共濟失調、嗜睡和疲勞。
據羊城派6月25日的一篇報道,廣州醫科大學附屬市八醫院藥學部副主任藥師李燕青稱,右美沙芬是一種抑制延腦咳嗽中樞而發揮作用的非麻醉性鎮咳藥,其單方制劑主要治療感冒、急慢性支氣管炎、咽喉炎等引起的頻繁或劇烈咳嗽,尤其適用夜間咳嗽的患者,也是復方感冒藥制劑常見的止咳成分,簡言之,它是一個鎮咳藥。
過量服用右美沙芬可造成嚴重后果。李燕青指出,根據藥品說明書,成人每天服用右美沙芬超過120毫克,可視為過量。過量會引起神志不清、支氣管痙攣、呼吸抑制等毒性反應,而且毒性效應呈現劑量依賴性。青少年一次服用大于120毫克,會出現致幻感,引起興奮、幻覺、輕快感、頭暈、醉酒樣反應、精神恍惚、暈厥等軀體癥狀,繼續加大服用劑量可導致心肌損失、精神障礙、心臟驟停、攻擊性行為和急性中毒致死等。而長期超劑量使用后會出現藥物渴求、懶散、無心工作、焦慮、易激動、悔恨、內疚、自殺觀念等心理和精神癥狀,部分個案報道患者因濫用藥品出現家庭關系緊張,甚至發生犯罪行為。
記者了解到,7月1日起,右美沙芬(包括鹽、單方制劑)將被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
近年來,針對右美沙芬的管理不斷收緊。2021年12月,由于右美沙芬濫用問題嚴重,國家藥監局將氫溴酸右美沙芬口服單方制劑由非處方藥轉為處方藥,2022年12月1日《藥品網絡銷售禁止清單》 中右美沙芬的口服制劑更是直接被網絡禁售。
今年5月21日,國家藥監局發布《國家藥監局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加強右美沙芬等藥品管理的通知》(國藥監藥管〔2024〕16號)中明確“自2024年7月1日起,右美沙芬(包括鹽、單方制劑)列入第二類精神藥品目錄”。李燕青告訴記者:“這意味著,從今年7月起右美沙芬無法在藥店隨意購買,成人只能憑醫生的二類精神藥品專用處方購藥,且未成年人不可購買。”
未成年人濫用藥引發社會關注
今年6月26日是第37個國際禁毒日,本次主題為“防范青少年藥物濫用”。
據檢察日報6月26日報道,實踐中,不少用于鎮咳、鎮痛、安眠等醫療目的的麻精藥品披著時尚的外衣,以“上頭電子煙”“聰明藥”“減肥藥”等形式出現在市面上,被青少年追捧,甚至濫用成癮。
所謂藥物濫用是指非醫療目的反復、大量地使用具有依賴特性的藥物(或物質),使用者對藥物產生依賴(癮癖),強迫和無止境地追求藥物的特殊精神效應。
“從法律意義上講,所有被管制的麻精藥品均屬于法定的毒品范疇。但從社會認識層面看,多數人對麻精藥品的性質、藥效及危害認識不足,因而導致誤用、濫用麻精藥品行為的發生,甚至形成癮癖。”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偵查學院禁毒教研室主任張黎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無處方售賣精神藥品或涉嫌毒品犯罪
據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根據我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明確規定,第二類精神藥品零售企業應當憑執業醫師出具的處方,按規定劑量銷售第二類精神藥品,并將處方保存2年備查;禁止超劑量或者無處方銷售第二類精神藥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第二類精神藥品。
“精麻藥品(精神藥品以及麻醉藥品)有雙重屬性,當其合法合理使用時是藥品,但在違法違規使用的情況下,精麻藥品就成了毒品,非法銷售精麻藥品的醫療機構或者藥店可能涉嫌毒品犯罪,需要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追究其法律責任。”7月25日,醫法匯創始人張勇律師記者分析,近年來精麻藥品濫用的案例頻發,跟青少年麻精藥品成癮物質普遍缺乏認知,藥店法律意識薄弱以及相關藥物流轉監管機制不健全相關。
根據《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規定,如違反條例相關規定,致使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流入非法渠道造成危害,尚不構成犯罪的,除將被處以相應罰款之外,嚴重者還將被吊銷其藥品生產、經營和使用許可證明文件;如構成犯罪,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張勇建議,要為青少年營造“無毒”成長環境,執法部門應當全鏈條打擊國家管控類藥物的非法流通,在藥物經營與郵寄渠道等層面著力,尤其應當加大對惡意向青少年銷售麻精藥品的懲治力度,加強行刑銜接工作,涉及違法犯罪的不再止步于行政執法;其次,家庭、學校、社區應當合力加大對青少年群體毒品預防教育的宣傳,特別是針對麻精藥品成癮性和嚴重后果的科普宣傳。
編輯|程鵬 杜恒峰 杜波
校對|陳柯名
封面圖片來源:新黃河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新黃河(記者:李慶斌)、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譚琪欣 趙苑旨)、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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