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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1 17:03:39
每經AI快訊,2024年7月31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李春生受賄一案,對被告人李春生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對李春生受賄犯罪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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