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8-12 17:01:53
每經編輯 葉峰
又發錢啦!真月月分紅。8月9日,紅利國企ETF(510720)發布第四次分紅公告,本次分紅方案為0.039元/10份基金份額。權益登記日為8月12日,現金紅利發放日為8月16日。
這也是紅利國企ETF上市以來連續4個月分紅。難怪有投資者直接在紅利國企ETF(510720)股吧感慨“比我們單位發工資還準時”。
來源:股吧網友發文截圖
區別于市場上大多數紅利產品,紅利國企ETF(510720)的最大特色是“可月月分紅”,在符合基金分紅條件下可安排收益分配,每年最多分紅12次。
機制上看,紅利國企ETF(510720)有望多次分紅的原理來自于標的指數上證國企紅利在編制策略上對高股息行業的有效覆蓋,使得指數擁有較高且持續穩定的股息率,以及較好的二級市場表現。
從行業分布角度看,當前上證國企紅利指數成分股所占行業中,煤炭、銀行、交通運輸等低估值、高股息行業占比最高,權重占比分別達到了28.5%、27.6%、16.1%;從成分股市值分布來看,上證國企紅利指數成分股中,500億以上市值成分股權重占比達到了50.22%,千億以上市值成分股權重占比43.73%,集合了A股大批大體量央國企上市公司。
(數據來源:Wind,截至2024/8/8。指數成分股及行業分布變化波動,僅供參考)
事實上,央國企是A股市場的分紅主力,無論是分紅規模還是分紅意愿都顯著高于民營企業。分紅本來也是央國企最常使用的市值管理工具,有助于獲得價值認同和估值修復。因此,聚焦高股息央國企的上證國企紅利指數過去幾年股息率亮眼,而且持續性較好。
截至8月8日,上證國企紅利指數近12個月股息率達5.40%,超過紅利指數、紅利低波、紅利低波100、中證紅利、深證紅利等主流紅利指數,同時也遠超滬深300、上證指數、深證成指等市場主要寬基指數。
(數據來源:Wind,截至2024/8/8。指數過往表現不代表未來,市場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從指數過往表現來看,在“紅利”+“中特估”的雙重增益加持下,上證國企紅利指數在近年來在市場震蕩中表現明顯占優。
截至8月8日,上證國企紅利指數近三年漲幅為34.34%,同期上證綜指下跌17.21%,滬深300下跌32.45%。
(數據來源:Wind,截至2024/8/8。指數過往表現不代表未來,市場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從宏觀環境來看,當前宏觀利率環境或有利于紅利風格。國內看,類債思路下,近年來國債利率與紅利風格負向關聯居多。當前央行實施寬松貨幣政策呵護市場;宏觀穩增長的政策基調下,流動性環境易松難緊,或有利于紅利風格。
政策端看,政策積極鼓勵上市公司分紅。2024年4月12日,國務院印發新“國九條”,提出:對多年未分紅或分紅比例偏低的公司,限制大股東減持、實施風險警示。加大對分紅優質公司的激勵力度,多措并舉推動提高股息率。增強分紅穩定性、持續性和可預期性,推動一年多次分紅、預分紅、春節前分紅。
對于央國企而言,“中特估+市值管理”可能進一步提高央國企分紅意愿。諸多市值管理工具中,現金分紅是央國企最常使用的工具。對于央國企來說,健全分紅政策,穩定分紅預期,既有助于增加投資者回報;又有助于央國企獲得價值認同、估值修復,是市值管理的有效路徑,也符合“中特估”重塑價值的要求。
近年來,伴隨經濟增速中樞的下移,紅利回報的確定性優勢進一步凸顯,相對低波動、低回撤的特質也有望為投資提供更高的風險收益比。紅利資產的價值正在逐漸凸顯。
作為高股息、高分紅的代表,上證國企紅利指數本身具備紅利和“中特估”的雙重屬性,在新“國九條”的背景下有望繼續有所表現。投資者不妨通過紅利國企ETF(510720)把握投資機會,同時還能享受一下月月準時“拿工資”的快樂哦~
風險提示:提及基金屬于股票型基金,其預期收益及預期風險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提及基金為指數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復制策略,其風險收益特征與標的指數所表征的市場組合的風險收益特征相似。如需購買相關基金產品,請您詳閱基金法律文件,關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相關規定,提前做好風險測評,并根據您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購買與之相匹配的風險等級的基金產品。基金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注:紅利國企ETF基金收益分配原則為: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收益分配,具體分配方案以公告為準。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為現金分紅;3、基金收益評價日核定的基金份額凈值增長率超過標的指數同期增長率時,可進行收益分配。在收益評價日,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凈值增長率和標的指數同期增長率進行計算;4、基金管理人可每月進行評估及收益分配,在符合基金分紅條件下,可安排收益分配。評估時間、分配時間、分配方案及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數額等內容,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并按照有關規定公告;5、基于本基金的性質和特點,本基金收益分配無需以彌補虧損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額凈值有可能低于面值;6、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以及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調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則,此項調整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但應于變更實施日前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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