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8-17 20:11:31
每經AI快訊,8月17日,為了規范公開發行股票相關服務行為,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司法部會同財政部、中國證監會起草了《國務院關于規范中介機構為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提供服務的規定(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指出,證券公司從事保薦業務或會計師事務所執行審計業務,可以按照工作進度分階段收取服務費用,但是收費與否或者收費多少不得以審計工作結果或者股票公開發行上市結果作為條件。征求意見稿主要遵循以下思路:一是堅持問題導向。聚焦規范中介機構服務中的相關收費問題,加強監管,增強中介機構的獨立性。二是堅持分類施策。在統一規范的前提下,針對行業特點,對不同中介機構提出特定的監管要求。三是堅持從嚴監管。彌補制度短板,明確中介機構、發行人、地方人民政府的相關禁止性規定和處罰措施。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