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8-19 18:06:10
每經記者 程雅 每經編輯 盧祥勇 張海妮
近日,一則1.3億元廠房被1.8萬元拍下的消息,引發熱議。
2024年8月5日,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拍賣的一價值為1.3億元的廠房變賣成交。成交確認書顯示,一位名叫劉濤的自然人以18162.97元的最高價競價成功這個價值1.3億元的標的。
不過,事情發酵后,8月7日,拍賣平臺已刪除了此次拍賣內容。
8月14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聯系上了劉濤。劉濤介紹,西城區法院的工作人員已赴當地與其進行溝通,不過雙方未能協商一致。
起拍價1元,每次加價1分錢
7月7日起,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在京東資產交易平臺發布公告。公告顯示: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將于2024年8月2日10時起(變賣期為60天)(競價周期與延時除外)在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京東網司法拍賣網絡平臺上進行公開變賣活動。
該房屋有6層,評估對象所在樓層為1~6層,總建筑面積為9550.64平方米,房屋結構為鋼筋混凝土,規劃用途為工業。
涉事廠房?目前拍賣平臺已刪除
據了解,該廠房此前已在京東資產交易平臺進行過2次公開拍賣,均遭遇流拍。目前,該廠房由安徽日競控制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徽日競)租用,租金已交至2024年4月4日。
據大皖新聞報道,該廠房1元起拍,變賣預繳款1元,保證金0.2元,每次加價幅度為0.01元。按照變賣公告,本次變賣開始后,如果有人出價1元,24小時內無人再應價,該出價1元即為最終變賣價;24小時結束時如有人應價,則自動延遲5分鐘。
經歷了兩天多的競價,2024年8月5日競價結束時,本次司法變賣有140人競買,延遲次數高達31674次。
8月15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安徽日競,對方表示,自己只是公司前臺,登記了記者電話后,表示有需要會答復,“我們只是正常上班,也沒什么特別的需要和你講的”。
此外,8月14日,記者還致電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對方登記了記者身份后,給了法院宣傳部門電話。不過,8月14日、15日、16日及19日,記者多次撥打該電話,但電話一直沒人接聽。
上海明倫(蘇州)律師事務所朱亞龍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刑事裁判涉財產部分執行的若干規定》(法釋〔2014〕13號)第十二條的規定,該起拍價和加價幅度符合法律規定。但是根據以往不動產拍賣的情況來看,本次起拍價和加價幅度的設置與市場交易習慣可能存在一定差距,具體的原因還需要根據案件本身去評判。
據瀟湘晨報報道,被變賣的廠房的債權人之一是合肥市民劉先生。8月6日,劉先生告訴媒體,這個廠房現任產權人欠他3000多萬元,他希望通過競買取得該廠房的產權。令他意外的是:“整棟的6層樓房竟然被1.8萬元變賣成交了!”8月5日早晨,當他看到這次變賣1.8萬元競價結束時,氣得差一點暈倒了。當天就帶著全家人向法院反映情況了。
據《魯中晨報》報道,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表示,法院對這一事件特別重視,正組織人員認真核查,肯定會給公眾一個滿意答案。
買受人:可能會發起執行異議
8月14日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聯系上了本次的競買者劉濤,了解其參與拍賣的經過。
據悉,此前法院撤銷該拍賣后,曾致電劉濤,但雙方未能達成一致。劉濤認為,自己并未收到書面通知,也并不知悉對方撤銷拍賣所依據的法律規定。
8月13日下午,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方面再次致電劉濤,表示將趕赴青島與劉濤面談。
8月14日下午,劉濤前往青島當地法院,與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工作人員進行了長達1小時的溝通。“他們告訴我兩條相關的法律法規,但我可能還不是特別認可,然后我可能還會接著走下面的流程,發起執行異議。”劉濤稱。
讓劉濤存有異議的還有一個原因:該案件的同案拍品4月23日拍賣了兩個價值5000萬元的股權,一個以101.55元成交,另一個以1.61元成交。
但在此次溝通過程中,針對上述兩項拍品的異議,劉濤并未從對方處得到一個滿意的答案。
劉濤稱,其選擇參與此次拍賣是出于偶然。8月3日,劉濤在家刷短視頻,瀏覽到關于法拍的介紹,了解到法拍會存在一些有意思、五花八門的拍品。看完視頻,劉濤當即決定去平臺搜索試試。在淘寶瀏覽沒發現有意思的拍品后,又選擇了去京東逛逛。
值得一提的是,在京東搜索后,排在第一位的便是這1.3億元廠房的拍賣信息,當時的競拍價格已經達到了800元,因此劉濤就參與了進去。
8月3日,劉濤喊了幾次價后,由于白天競爭人數過多,便沒再理會,只是關注了該拍賣是否結束。8月4日晚,由于睡不著,劉濤索性一直參與該拍賣,熬了一夜,沒想到竟真的競拍成功,“最后參與競拍的那幾個人的尾號我都能記得住”。
劉濤認為,此次拍賣的不合理之處不在于1元的起拍價,而是加價幅度,每次只能加價0.01元。
根據劉濤描述,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提供的兩條撤銷拍賣的依據分別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認真做好網絡司法拍賣與網絡司法變賣銜接工作的通知》第四條規定,網絡司法變賣的變賣價為網絡司法拍賣二拍流拍價。各級人民法院應當認真領會《網拍規定》關于確定一拍、二拍起拍價的精神,在評估價(或市場價)基礎上按《網絡規定》進行降價拍賣。《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條規定,網絡司法拍賣應當確定保留價,拍賣保留價即為起拍價。起拍價由人民法院參照估價確定;未作評估的,參照市價確定,并征詢當事人意見。起拍價不得低于評估價或者市價的百分之七十。
朱亞龍律師認為,本案起拍價設置為1元,是因為前兩次拍賣流拍,為了促使第三次能夠順利拍掉而進行的,但第三次拍賣有很多人參與,并且拍賣成功,說明可能是前兩次起拍價設置過高導致的流拍。不過,最終成交價與市場價差異較大,存在起拍價設置與實際市場價不符的情形,當然也由此印證前兩次的起拍價可能存在設置過高的問題,簡單來說,可能下次拍賣可以賣出比1.8萬元更高的價格。不過后續還要看具體的官方通報情況。
記者|程雅?編輯|盧祥勇 張海妮?蓋源源
校對|王月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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