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8-19 18:21:43
每經記者 陳晨 每經編輯 彭水萍
8月19日晚間,東海證券發布公告表示,長春前進大街證券營業部收到吉林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經查,東海證券長春前進大街證券營業部存在個別不相容崗位職責未分離;未有效履行賬戶使用實名制、適當性管理、異常交易管理等職責;客戶回訪的流程不規范;未對證券經紀人招攬和服務的客戶進行專門回訪,以了解證券經紀人執業情況;投資者投訴處理工作不到位,營業場所公示投訴電話有誤,未妥善處理個別投資者投訴和糾紛;未有效落實從業人員投資行為管理要求等多項違規行為。
因此,吉林證監局決定對東海證券長春前進大街證券營業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對此,東海證券表示,公司高度重視上述問題,已督促營業部嚴格按照要求進行整改;針對本次違規事實,公司已組織經紀業務進行全面風險自查;公司將加強經紀業務分支機構管理工作,嚴格遵守監管機構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完善內部控制和經營管理,確保日常經營合法、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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