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8-27 14:14:22
每經編輯 黃勝
新華社8月26日消息 澳大利亞26日實施一項新法律,賦予打工人“掉線權”,可在非工作時間拒絕接收工作郵件、接聽工作電話,且不會因此遭受處罰。
據新華社,澳大利亞去年一項智庫調查研究顯示,澳大利亞人2023年全年在下班時段平均被雇主“偷走”281小時,相應勞動價值估計1300億澳元(約合880億美元)。
圖片來源:每經特約記者 王睿舒 攝
現階段,20多個國家出臺相似法律,最早是2017年在法國。據英國《每日電訊報》報道,法國一家法院2018年對一家殺蟲劑生產企業處以6萬歐元(6.67萬美元)罰款,緣由是后者要求一名員工時刻保持手機開機以應對突發狀況。
路透社報道,“掉線權”法律同樣考慮到雇主因情況緊急、在非正常工作時間“搖人”的需求,員工必須以“合理”理由拒絕回復。
如果勞資雙方就是否“合理”發生糾紛,澳大利亞公平工作委員會將予以裁決。這一監管機構將考慮員工的職位、雇主聯絡的理由和方式等因素。
公平工作委員會有權下達“停止并終止令”,要求雇主停止聯絡員工,或禁止處分員工;否則,雇主將面臨9.4萬澳元(約45.45萬元人民幣)罰款;反過來,如果員工拒絕的理由不合理,會被罰款1.9萬澳元(約9.19萬元人民幣)。
重慶日報消息,今年全國兩會,全國政協委員、全國總工會辦公廳主任呂國泉提交了《關于保障勞動者離線休息權的提案》,其中提到,“離線休息權”指勞動者在法定或約定工作時間之外,拒絕通過數字工具進行工作聯絡或處理工作事宜的權利,并建議將“離線休息權”入法,減少勞動者出現“休而不息”的情況,從而更好地保障勞動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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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青年報,呂國泉表示,網絡時代數字信息技術使勞動突破了時空界限,提供了靈活的工作方式,但也模糊了工作與生活的“邊界”。一些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進工作群,下班時間依然可以通過微信等方式安排工作,勞動者“休而不息”“人在曹營心在漢”,休息權、隱私權得不到保障。因此,他建議,在勞動法立法層面引入離線休息權,提高企業隱形加班違法成本。
3月10日,呂國泉獨家回應央廣網記者表示,目前該提案已立案。
但也有網友提出解決實操性問題很重要,就此,呂國泉接受央廣網記獨家專訪時表示,需要工會組織等從維護職工權益角度去介入,依照法律法規進行監督既有組織的優勢、法規的優勢,也可以解決勞動者的后顧之憂。他說,會繼續關注這個問題,但可能這個過程不會一蹴而就。
據中國青年報,1月23日的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提到,2023年,北京法院聚焦勞動者權益保護,審結勞動爭議案件41526件,針對網絡時代“隱形加班”現象,將下班后利用微信付出實質性勞動依法認定為加班,保障勞動者“離線休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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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在附件中介紹,勞動者李某起訴公司向其支付2019年至2020年的加班費。法院審理后認為,李某工作內容具有周期性和固定性的特點,有別于臨時性、偶發性的一般溝通,體現了用人單位管理用工的特點,應當認定構成加班,據此判決某公司向李某支付加班費3萬元。
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聯合發布涉欠薪糾紛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李某起訴某傳媒公司勞動爭議案。
因李某的工作無需在用人單位工作場所完成,且工作時間較為分散,難以量化考勤和進行科學的統計,審理法院根據李某提交的微信內容、自述公司的考勤時間及工資標準,酌情確定某文化傳媒公司支付延時加班費1萬元;根據微信內容等確定李某存在三天休息日到崗事實,判令某文化傳媒公司支付休息日加班費5517.24元。
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案中,人民法院在認定“線上加班”加班費時,以勞動者提供的勞動占用其休息時間為認定標準,綜合考慮勞動者的加班頻率、時長、工資標準、工作內容等因素,酌情認定勞動者的加班費,依法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新華社、央廣網、中國青年報、重慶日報
封面圖片來源:每經特約記者 王睿舒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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