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報 2024-09-20 09:03:00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結合本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策部署,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激發和增強社會活力,深刻把握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以經濟體制改革為牽引,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更加注重系統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點,更加注重改革實效,以新時代首都發展為統領,深入實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戰略,深入實施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持續加強“四個中心”功能建設、提高“四個服務”水平,堅持“五子”聯動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堅決破除各方面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弊端,推動各方面體制機制與首都發展更好相適應,為率先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提供強大動力和制度保障。
(2)目標原則。緊緊圍繞《決定》明確的總目標,持續深化各方面體制機制改革,到二〇三五年,優化提升首都功能的體制機制更加健全,京津冀協同發展的機制創新更加深化,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的動能更加強勁,民生保障政策機制更加有力,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建設的機制更加完善,率先基本實現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率先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
——牢牢把握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這個主題,深刻領會“六個必然要求”“四個迫切需要”的豐富內涵和實踐要求,切實增強改革責任感使命感緊迫感,推動全面深化改革不斷走向深入,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的北京篇章。
——牢牢把握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標任務,緊緊圍繞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要求,牢記首都職責使命,以首善標準落實黨中央改革決策部署,自覺在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新征程中走在前列。
——牢牢把握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則,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守正創新,堅持以制度建設為主線,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堅持系統觀念,切實增強改革的科學性、預見性、主動性、創造性。
——牢牢把握“七個聚焦”的戰略重點,注重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抓重點帶全盤,突出戰略性、全局性重大改革,推動各領域各方面改革舉措相互促進、協同配合,增強整體效能。
——牢牢把握首都城市功能定位,更加自覺從黨和國家戰略要求出發來謀劃推動首都改革工作,著力健全優化提升首都功能體制機制,以全面深化改革推動新時代首都發展不斷邁上新臺階。
到二〇二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八十周年時,完成本實施意見提出的改革任務。
二、健全優化提升首都功能體制機制
(3)健全中央政務功能服務保障體系。堅持首都規劃權屬黨中央,深入實施城市總體規劃,完善首都規劃體系和實施機制,完善“四個中心”功能建設和“四個服務”保障機制。健全首都功能核心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實施機制。以核心區為重點健全城市環境品質提升機制。完善國際交往中心建設體制機制,持續優化國際交往空間格局。優化提升重點區域和設施國際交往服務功能,完善“平會結合”機制。完善外事資源儲備機制。健全元首外交和重大國事活動服務保障長效機制。
(4)完善疏解非首都功能政策體系。健全央地聯動疏解機制,服務保障央屬標志性項目向外疏解。完善疏解激勵約束政策體系,建立健全以提效、減污、降耗等為導向的產業疏解提質標準體系。完善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資源疏解機制,合理利用高校老校區資源,統籌推動醫院新老院區“增減掛鉤”。健全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長效機制,完善騰退空間統籌利用機制。健全疏解與承接協同的政策體系。
(5)完善京津冀協同發展體制機制。編制現代化首都都市圈空間協同規劃,健全“一核”輻射帶動機制。建立健全“新兩翼”聯動發展的工作機制,完善支持雄安新區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的政策機制,健全促進城市副中心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法規體系。完善通州區與北三縣一體化高質量發展的統籌協調機制。健全城市副中心行政辦公區運行管理機制。完善大興機場臨空經濟區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深化京津同城化體制機制創新。加快建設京津冀協同創新共同體,完善區域科技成果轉化服務體系,健全區域產業協作發展機制,打造統一規劃、統一政策、統一標準、統一招商的產業園區。深化區域市場一體化改革,促進區域營商環境和政務服務一體化發展,推進京津冀自由貿易試驗區聯動改革創新,深化口岸合作和通關監管一體化改革。健全區域交通互聯互通、生態環境聯建聯防聯治、公共服務共建共享體制機制,優化檢查站建設、管理、服務體制機制,強化就業、養老、醫療、社保等政策銜接。完善風險聯防、平安聯創、治理聯動的區域安全發展新機制。堅持并完善京津冀黨政主要領導協商機制。
三、加快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6)完善落實“兩個毫不動搖”政策機制。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完善管理監督體制機制,增強各有關管理部門戰略協同,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深化市級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推動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進一步明晰不同類型國有企業功能定位,制定主業管理制度,明確國有資本重點投資領域和方向。健全國有企業推進原始創新制度安排,推動國有企業成為創新發展的生力軍。深化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建立國有企業履行戰略使命評價制度,完善國有企業分類考核評價體系,開展國有經濟增加值核算。
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推動民營經濟相關立法,全面清理各類顯性和隱性壁壘,推進基礎設施競爭性領域向經營主體公平開放。健全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工作機制,完善民營企業參與重大項目建設長效機制。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支持有能力的民營企業牽頭承擔重大技術攻關任務,推動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向民營企業進一步開放。完善民營企業融資支持政策制度,發揮融資對接支持機制作用,破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健全涉企收費長效監管機制,完善防范化解拖欠企業賬款長效機制。完善企業信用評價體系,健全民營中小企業增信制度。支持引導民營企業完善治理結構和管理制度,加強企業合規建設和廉潔風險防控。
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弘揚企業家精神,支持和引導各類企業提高資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經營管理水平、履行社會責任,培育更多世界一流企業。
(7)融入和服務全國統一大市場。健全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實施機制,強化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清理和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優化招商引資管理體制機制,規范招商引資政策法規,嚴禁違法違規給予政策優惠行為。健全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提升市場綜合監管能力和水平。健全首都標準體系,積極推動地方標準轉化為國家標準。深化統計制度方法改革。
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構建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更好發揮中國技術交易所作用。創建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綜合試驗區,打造國家數據管理中心、國家數據資源中心和國家數據流通交易中心。完善水、電、氣、交通等領域價格管理政策。
支持商貿流通設施改造升級,完善商業體系建設。構建現代物流體系,加快發展物聯網,鼓勵發展物流新模式,探索依托城市軌道交通打造地下物流配送體系,構建暢通高效的現代化綜合立體運輸體系,推動完善中歐班列運行機制,降低全社會物流成本。深化能源管理體制改革,推動電力市場建設,優化油氣管網運行調度機制。
健全重大項目謀劃儲備工作機制。建立政府投資支持基礎性、公益性、長遠性重大項目建設長效機制。健全政府投資有效帶動社會投資體制機制,落實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完善民間投資促進工作機制,健全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項目儲備和推薦報審機制。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完善促進投資落地機制。完善擴大消費長效機制,建立促進服務消費政策體系,支持發展數字消費、綠色消費、健康消費等新型消費。推動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相關立法,減少消費限制性措施,合理增加公共消費,積極推進首發經濟。改善消費環境,健全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
(8)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完善產權制度,依法平等長久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健全知識產權綜合管理體制機制,完善商業秘密保護體系,打造知識產權強國示范城市。對侵犯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和合法利益的行為實行同責同罪同罰。加強產權執法司法保護,健全依法甄別糾正涉企冤錯案件機制。落實全國統一市場準入制度,優化新業態新領域市場準入環境。健全企業破產機制,配合探索建立個人破產制度,推進企業注銷配套改革,完善企業退出制度。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加強政務誠信建設。
修改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積極打造“北京服務”品牌。建立營商環境監測評價制度。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面推進“高效辦成一件事”改革。建立“風險+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機制,完善一體化綜合監管制度,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全面推行“一碼檢查”,開展“無事不擾”企業清單試點,推行非現場監管改革。健全數字政務服務體系,優化“京通”“京策”等平臺,探索智能審批服務模式,推進“一網通辦”提質增效,促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完善企業“服務包”“服務管家”和12345企業服務熱線等機制,構建全方位企業服務體系。
(9)深化財稅和金融體制改革。健全預算管理及績效評價制度,加強財政資源和預算統籌,把依托行政權力、政府信用、國有資源資產獲取的收入全部納入政府預算管理。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績效評價制度。深化零基預算改革,提高預算管理統一性、規范性,健全基本支出標準體系,完善預算公開和監督制度。完善政府采購制度。進一步理順市區政府間財政關系,合理劃分市與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優化財政轉移支付政策體系,完善促進高質量發展轉移支付激勵約束機制。完善政府債務管理制度機制,建立全口徑地方債務監測監管體系和防范化解隱性債務風險長效機制,完善專項債券管理政策規定,做好專項債券項目常態化儲備。探索實行地方宏觀資產負債表管理。落實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配合實施稅收制度改革。
積極發展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健全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的激勵約束機制。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支持北京證券交易所深化改革開放和高質量發展,完善企業上市服務工作機制,深化區域性股權市場制度和業務創新試點。完善金融監管體系,強化監管問責,加強央地監管協同,完善監管協調、風險處置和信息共享機制。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和打擊非法金融活動機制。爭取拓展數字人民幣應用范圍。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機構參與金融業務試點。
四、健全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
(10)健全發展新質生產力體制機制。加強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創新,加強新領域新賽道制度供給,健全應用場景開放創新機制,完善新一代信息技術、醫藥健康、人工智能、智能網聯汽車、綠色能源等戰略性產業發展政策和治理體系,圍繞具身智能機器人、商業航天、低空經濟、生物制造、6G、量子科技等未來產業建立投入增長機制。以標準提升引領傳統產業優化升級,健全支持企業實施數字化、綠色化轉型的政策機制。有針對性布局一批新型產業創新平臺,積極發展開源技術體系和開放產業體系,加快產業模式和企業組織形態變革。深化各類產業園區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建立園區市場化運營機制,推動園區產業集群化發展。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探索形成與首都功能定位相匹配、保持先進制造業合理比重的投入機制。健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和服務機制。完善專精特新服務站、特色園區等專業服務體系,推動專精特新企業區域集聚和高質量發展。完善潛在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挖掘培育機制,健全服務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承擔科技項目、設立創新平臺等工作機制。健全促進各類先進生產要素向發展新質生產力集聚體制機制,深化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改革,更好發揮政府投資基金作用,發展耐心資本。完善科技型企業發行上市、發債融資、并購重組等支持與服務體系。
(11)健全重點產業鏈發展體制機制。健全產業發展工作機制,聚焦集成電路、工業母機、醫療裝備、儀器儀表、基礎軟件、工業軟件等領域,“一鏈一策”制定產業鏈延伸布局和協同配套政策,發揮“鏈主”企業關鍵作用,全鏈條推進技術攻關、成果應用、生態構建,建立產業集群梯次發展體系。健全重點產業鏈百項產品攻關機制,優化產業筑基工程實施模式。建立產業鏈供應鏈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和應對機制。完善戰略和應急物資儲備體系。
(12)健全打造全球數字經濟標桿城市政策機制。開展數據基礎制度先行先試,深化數據資產入表、數據跨境便利化服務、數據知識產權等改革試點,建立自由貿易試驗區數據出境負面清單動態管理機制,健全數據產權歸屬認定、市場交易、權益分配、利益保護制度。完善北京國際大數據交易所功能,支持打造國家級數據交易所。健全數據安全治理監管機制。推動數據相關立法。組建數據標準委員會。建立協同創新支持機制,探索研究數據技術創新、標準評測的方法和路徑,統籌強化技術攻關和應用。
完善促進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政策體系,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字產業集群。促進平臺經濟創新發展,優化安全評估政策,健全平臺經濟常態化監管制度。參與國家數據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加快智能算力、新一代通信網絡布局,推動國家區塊鏈樞紐節點在京建設,提升算力基礎設施能效。促進數字技術帶動實體經濟轉型發展,加快新一代信息技術全方位全鏈條普及應用,推動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應用。建立人工智能對重點行業賦能機制,實施一批標桿示范應用項目,推動完善人工智能、自動駕駛等領域法規制度體系。
(13)完善發展服務業體制機制。著眼鞏固現代服務業優勢,完善支持服務業發展政策體系,優化服務業核算,提升服務業標準化建設水平。聚焦重點環節分領域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完善產業互聯網平臺支持政策,推廣服務型制造,深化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融合試點示范,提升信息、科技服務業能級,推動專業服務業、會展業高質量發展。圍繞“七有”要求和市民“五性”需求,健全加快生活性服務業多樣化、便利化、品質化發展機制,推動生活服務數字化賦能,推進“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完善中介服務機構管理體制機制。
五、統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一體改革
(14)深化教育綜合改革。加快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統籌推進育人方式、辦學模式、管理體制、保障機制改革。完善立德樹人機制,深化大中小學思政課一體化改革創新和以實踐教學為主題的“大思政課”綜合改革,完善學校意識形態工作體系。健全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體系,優化調整中小學生課間安排,豐富學生文體活動,加強學生心理健康工作體系建設。提升教師教書育人能力,健全師德師風建設長效機制,深化教育評價改革。優化區域教育資源配置,建立同人口變化相協調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供給機制,優化高校布局,推動高等教育資源提質擴容改革。完善義務教育優質均衡推進機制,探索逐步擴大免費教育范圍。持續推進“雙減”改革。統籌運用好各類教育資源,建立健全青少年拔尖創新人才早期發現與培養模式,加強北京青少年創新學院建設。強化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協同。完善學生實習實踐制度。引導規范民辦教育發展。健全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專門教育保障機制。推進教育數字化,加強智慧校園建設,賦能學習型社會建設,加強終身教育保障。
完善支持在京高校“雙一流”建設政策機制,支持高校聯合龍頭企業、科研院所建設聯合實驗室、特色研究院、產業學院、大學科技園,加強基礎學科建設,穩步擴大優秀在讀本科生早期基礎研究項目支持試點范圍。深化市屬高校分類發展改革,積極推動增列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單位和授權點,建立科技發展、國家戰略、首都建設需求牽引的學科專業設置調整機制和人才培養模式,超常布局急需學科專業,建設新興交叉學科平臺。推動市屬高校納入工程碩博士培養改革試點,引導市屬本科高校選聘產業兼職教師。建立重大課題“揭榜掛帥”“賽馬”與定向委托等并行的科研立項制度。完善高校科技創新機制,提高成果轉化效能。加快構建職普融通、產教融合、科教融匯的職業教育體系,積極發展本科層次的職業教育。發揮高校人才和資源集聚優勢,探索高校助力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新模式。推進高水平教育開放,鼓勵國外高水平理工類大學來京合作辦學,扎實推進“留學北京”工作。
(15)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堅持“四個面向”的戰略導向,完善在京國家戰略科技力量服務保障機制,健全支持在京全國重點實驗室和北京市重點實驗室發展政策機制,構建以國家實驗室為引領的央地協同創新體系,服務國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完善科技設施平臺高效開放共享機制,協同推動國家重大科技計劃任務在京落地轉化,完善“基礎設施—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成果轉化—產業發展”聯動體系。健全重大科技創新組織機制,統籌強化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推進科技創新力量、要素配置、人才隊伍體系化、建制化、協同化。優化科研機構、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科技領軍企業定位和布局,統籌各類科創平臺建設,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建立健全制度機制,加強資源統籌和力量組織。構建科技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和應對體系,加強科技基礎條件自主保障。健全科技社團管理制度,完善建設面向世界和未來的特色一流科技社團政策。擴大國際科技交流合作,鼓勵企業強化離岸創新能力,優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團對外專業交流合作管理機制,建立國際一流學術期刊建設支持機制。
改進科技計劃管理,強化基礎研究領域、交叉前沿領域、重點領域前瞻性、引領性布局。加強基礎研究組織化實施,提高科技支出用于基礎研究比重,健全基礎研究多元化投入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企業、社會組織、個人支持基礎研究,構建同基礎研究長周期相匹配的穩定投入機制。深化基礎研究選題機制改革,支持基礎研究選題多樣化。深化科技評價體系改革。健全科技倫理治理制度,嚴肅整治學術不端行為。
部市協同加快建設世界領先科技園區,探索建立園區優勝劣汰機制。完善中關村分園產業梯度布局協同機制,健全“三城一區”統籌聯動與融合發展機制。深化中關村先行先試改革,謀劃推出一批新的改革措施。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建立培育壯大科技領軍企業機制,加強企業主導的產學研深度融合,建立企業研發準備金制度,支持企業主動牽頭或參與國家科技攻關任務,完善外資研發中心在京集聚發展的支持政策。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大研發投入,落實好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鼓勵和引導高校、科研院所按先使用后付費方式把科技成果許可給中小微企業使用。
完善市級財政科技經費分配和管理使用機制,健全市級財政科技計劃執行和專業機構管理機制。擴大財政科研項目經費“包干制”范圍,推行“首席科學家負責制”,賦予科學家更大技術路線決定權、更大經費支配權、更大資源調度權。允許科研類事業單位實行比一般事業單位更靈活的管理制度,探索科研類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等運營機制改革。
深化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改革,健全科技成果供需對接機制。加快布局建設一批概念驗證中心和中試驗證平臺,完善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應用政策,加大政府采購自主創新產品力度。加大科技成果轉化人才培養力度,健全技術經理人培養、聘用、使用和激勵機制,完善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支持機制。允許科技人員在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權,健全職務科技成果資產單列管理制度,深化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深化高校、科研院所收入分配改革。允許更多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以創新創造為導向,在科研人員中開展多種形式中長期激勵。
加快中關村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建設,建立與科技型企業全生命周期融資需求更相適應的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務體系,加強重大科技任務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完善長期資本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健全重大技術攻關風險分散機制,完善科技保險政策體系。
建立包容審慎的科技創新“監管沙箱”制度,構建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良好環境。建立專家實名推薦的非共識項目篩選機制。鼓勵開展高風險、高價值基礎研究。建立符合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規律的盡職免責制度。
(16)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堅持“大人才觀”,健全人才培養、引進、使用機制,推動形成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圍。落實黨中央關于建設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創新高地的戰略部署,構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制度體系,加快建設北京高水平人才高地。健全國家戰略人才力量建設支持機制,著力集聚培養戰略科學家、一流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著力培養造就卓越工程師、醫師科學家、大國工匠、高技能人才。扎實推進產業技術工人隊伍建設。完善青年創新人才發現、選拔、培養機制,健全青年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機制,持續壯大青年科技人才隊伍。完善青年科技人員保障政策。
強化人才激勵機制,堅持向用人主體授權、為人才松綁。堅持“立新標”“破四唯”,深化人才評價改革,豐富舉薦制、認定制、評審制、納入制、以賽代評制等多元人才評價方式,建立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向企業授予更多的職稱評審自主權,進一步暢通職稱評審綠色通道。推進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制度有效銜接,打通高校、醫院、科研院所和企業人才交流通道,健全保障科研人員專心科研制度。完善海外引進人才支持保障機制,加大對急需緊缺創新人才和科技服務人才的引進力度。
持續完善市委統籌教育、科技、人才一體推進的制度機制。推動教育、科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委員會)協同運行,落實會議聯動制度,加強聯合調查研究,制定一體化發展工作規劃和重點任務清單。實施三個議事協調機構定期協商機制,推動解決一體化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構建“三位一體”協同發展工作格局。
六、完善高水平對外開放體制機制
(17)深化“兩區”綜合改革。深化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范區和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以制度創新為核心,圍繞產權保護、產業補貼、環境標準、勞動保護、政府采購、電子商務、金融等重點領域,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持續實施服務業擴大開放政策,打造透明穩定可預期的制度環境。實施自由貿易試驗區提升行動,強化創新、數智、綠色、便利、協同導向,分類推動綜合保稅區體制機制改革和監管模式創新,加強首創性、集成式探索。
(18)深化外貿外資和對外投資管理體制改革。深化內外貿一體化試點建設,探索通關、稅務、外匯等監管創新,營造有利于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的制度環境。完善數字貿易創新發展機制,完善跨境電商服務體系。支持企業布局海外流通設施。推進服務貿易深層次改革,落實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鼓勵專業服務機構提升國際化服務能力,完善離岸貿易支持體系。健全貿易風險防控機制。
落實外商投資準入管理制度改革,推動電信、互聯網、教育、文化、醫療等領域有序擴大開放。深化外商投資促進體制機制改革,保障外資企業在要素獲取、資質許可、標準制定、政府采購等方面的國民待遇,支持參與產業鏈上下游配套協作。完善促進和保障對外投資機制,健全對外投資管理服務體系,推動產業鏈供應鏈國際合作。
(19)完善對外開放交流制度機制。辦好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中關村論壇、金融街論壇、北京文化論壇、全球數字經濟大會、國際基礎科學大會、接訴即辦改革論壇等開放交流平臺,健全利用國際活動開展招商引資工作機制。完善吸引國際組織和國際活動在京落戶政策體系,積極引聚國際高端資源要素。落實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機制,健全“一帶一路”綜合服務體系。深化與國際友好城市合作機制。完善京港、京澳合作交流機制。健全促進京臺交流合作制度機制。
(20)完善城市國際化服務體系。完善航空“雙樞紐”服務能力提升機制,落實入境免簽和過境免簽政策,便利境內外人員往來。面向境外人員和外資企業,搭建一站式、全周期、線上線下服務矩陣。完善境外人員入境居住、出行、支付、通信等生活便利制度,健全教育、醫療等涉外公共服務政策,優化國際交往語言環境,鼓勵引導相關商業平臺加快國際化升級,努力打造宜游、宜業、宜居的國際化城市環境。
七、健全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
(21)加強人民當家作主制度建設。堅持好、完善好、運行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人大監督工作制度機制建設,適時修改人大監督工作相關地方性法規和工作規程,完善監督工作統籌協調機制,優化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執法檢查、詢問、專題詢問和質詢實施機制,強化人大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和國有資產管理、政府債務管理、財政審計整改監督。健全人大議事規則和論證、評估、評議、聽證制度。進一步豐富人大代表聯系人民群眾的內容和形式,密切國家機關同人大代表聯系,豐富和完善人大的民意表達平臺和載體。健全吸納民意、匯集民智工作機制。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聯系服務群眾的橋梁紐帶作用。
(22)健全協商民主機制。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專門協商機構作用,健全深度協商互動、意見充分表達、廣泛凝聚共識的機制,優化協商會議組織運行,推動政協協商高質量發展。加強人民政協反映社情民意、聯系群眾、服務人民機制建設,探索建立政協組織協調關系、化解矛盾、凝聚共識、匯聚力量常態化工作機制。完善人民政協民主監督機制,制定“各界委員齊參與、每月一題聚共識”民主監督實施辦法。
健全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以及社會組織協商制度化平臺,打造“京華議事廳”等工作品牌,強化各種協商渠道的協同配合。健全協商于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的落實機制,形成協商成果采納、落實、反饋工作制度安排。
(23)健全基層民主制度。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完善基層民主制度體系和工作體系,在城鄉社區治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中依法有序開展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完善辦事公開制度,建立健全基層公權力大數據監督平臺。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國有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職工參與管理的有效形式。
(24)完善大統戰工作格局。健全壓實各級黨委(黨組)統戰工作責任的制度機制。完善發揮統一戰線凝聚人心、匯聚力量政治作用的政策舉措。堅持好、發展好、完善好中國新型政黨制度,健全支持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更好發揮作用的制度機制。健全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制度。推進促進民族團結進步地方性法規立法進程,健全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制度機制,系統推進我國宗教中國化,加強宗教事務治理法治化,夯實民族宗教工作三級網絡和兩級責任制。完善黨外知識分子和新的社會階層人士政治引領、價值觀引領、事業引領平臺機制。健全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的工作機制,完善民營經濟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工作體系。完善港澳臺統戰工作機制,優化僑務工作機制和體系。
八、完善建設法治中國首善之區體制機制
(25)深化地方立法領域改革。發揮地方立法實施性補充性探索性功能,統籌做好地方性法規立、改、廢、釋工作,推動備案審查全覆蓋、立法后評估常態化和法規清理制度化。完善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發揮立法工作專班、雙組長制和會商機制作用,健全重大立法問題向市委請示報告制度,完善基層立法聯系點制度。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立法,提高“小切口”“小快靈”立法比重。完善京津冀區域協同立法機制。
(26)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健全法治政府建設體制機制,推進政府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完善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和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機制。健全政府立法審查機制。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完善基層綜合執法體制機制,健全市、區、街道(鄉鎮)三級全覆蓋的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完善行政處罰等領域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健全京津冀行政執法標準銜接機制。完善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雙向銜接制度。健全行政復議體制機制。完善行政裁決制度。優化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優化事業單位結構布局,強化公益性。
(27)健全公正執法司法體制機制。健全監察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各司其職,監察權、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執行權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體制機制,確保執法司法各環節全過程在有效制約監督下運行。落實深化審判權和執行權分離改革,健全執行體制機制,完善強化當事人、檢察機關和社會公眾對執行活動的全程監督機制。落實執法司法救濟保護制度和國家賠償制度。深化和規范司法公開,落實和完善司法責任制。健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北京金融法院等專門法院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深化行政案件級別管轄、集中管轄、異地管轄改革。推進公安機關機構編制管理改革,完善公安機關機構職能體系,健全與打擊跨域、跨境、網絡化刑事犯罪任務相適應的偵辦機制。規范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制度。加強人權執法司法保障,完善事前審查、事中監督、事后糾正等工作機制,落實涉及公民人身權利強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的制度,依法查處利用職權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訊逼供等犯罪行為。深化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落實輕微犯罪記錄封存制度。
(28)完善法治社會建設機制。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務均衡發展制度機制,深化律師制度、公證體制、仲裁制度、調解制度、司法鑒定管理體制改革。完善“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施公民法治素養提升行動。健全未成年人權益協同保護格局,強化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治理。加強涉外法治建設,建立健全涉外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務、法治人才培養協調推進機制。完善涉外審判體制機制。推進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培育國際一流仲裁機構、律師事務所。
九、深化文化體制機制改革
(29)完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深化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常態化制度建設,堅持用黨的創新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完善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等各層級學習制度,完善思想政治工作體系。健全北京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工作體系,高水平建設習近平文化思想研究中心北京協同研究基地,創新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壯大首都哲學社會科學力量。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構建適應全媒體生產傳播工作機制和評價體系,推進市屬主流媒體系統性變革。完善輿論引導機制和輿情應對協同機制。
推動理想信念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完善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制度機制。完善建黨、抗戰、新中國成立紅色文化主題片區保護利用機制。持續推進“‘京’彩文化·青春綻放”行動計劃。構建中華傳統美德傳承體系,健全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體制機制,健全誠信建設長效機制。建立網上思想道德教育分眾化、精準化實施機制。建立健全道德領域突出問題協同治理機制,完善“掃黃打非”長效機制。
大力培育社會文明風尚,改進創新文明培育、文明實踐、文明創建工作機制。健全市民文明行為促進工作機制,完善首都志愿服務體系。實施文明鄉風建設工程。優化英模人物宣傳學習機制,創新愛國主義教育和各類群眾性主題活動組織機制。完善好人好事發現、宣傳、激勵機制,推動形成崇德向善、見賢思齊的濃厚社會氛圍。
(30)優化文化服務和文化產品供給機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立優質文化資源直達基層機制,健全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機制,推進公共文化設施所有權和使用權分置改革。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堅持出成果和出人才相結合、抓作品和抓環境相貫通,改進文藝創作生產服務、引導、組織工作機制。完善促進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政策體系,加快發展文化新質生產力。充分發揮市文資委作用,深化文化領域國資國企改革。分類推進文化事業單位深化內部改革,健全收入分配機制,優化配套經營服務,完善市屬國有文藝院團建設發展機制。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改革完善競技體育人才和青少年后備人才培養選拔機制。完善“雙奧”遺產挖掘利用機制,健全場館運營政策機制,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體育賽事體系。
建立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協調機構,建立文化遺產保護督察制度,推動文化遺產整體性、系統性保護和統一監管。完善老城整體保護機制,以國家文化公園建設促進大運河文化帶、長城文化帶、西山永定河文化帶品質提升。健全核心區文物騰退保護利用政策機制。做強北京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聯盟,完善北京中軸線等文化遺產價值挖掘和展示利用機制。
(31)完善文化旅游產業發展體制機制。健全文化產業體系和市場體系,完善文化經濟政策,實施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帶動戰略,促進古都文化、紅色文化、京味文化、創新文化繁榮發展。健全網絡視聽、網絡文學、影視技術、游戲電競等扶持機制,加快發展新型文化業態。完善現代旅游產業政策,以豐富旅游新業態、完善基礎設施、提升服務品質、優化入境游環境等為著力點推進制度政策創新,擴大旅游消費貢獻。健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加大文藝演出、時尚創意、文博會展、體育賽事、旅游活動等供給力度,建設更多文旅體商融合新場景、新地標,打造全球旅游目的地城市。完善“大旅游”服務管理機制,構建交通、市政、安保等與文旅發展協同機制。深化文化領域行政審批備案制度改革,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深化文娛領域綜合治理。
(32)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深化網絡管理體制改革,整合網絡內容建設和管理職能,推進新聞宣傳和網絡輿論一體化管理。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發展和管理機制。強化網絡平臺主體責任,完善個人隱私和數據安全保障體系。加強網絡空間法治建設,健全網絡生態治理長效機制,健全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工作體系。
(33)構建具有首都特點的國際傳播體系。深化市屬主流媒體國際傳播機制改革創新,健全海外媒體傳播矩陣。服務構建中國話語和中國敘事體系,提升世界文化遺產和博物館影響力,面向全球講好新時代中國故事、北京故事。建設全球文明倡議踐行機制。全面提升北京國際電影節、北京國際音樂節等文化名片國際影響力。擴大國際人文交流合作,推動走出去、請進來管理便利化,加強文明交流互鑒。
十、深入推進民生領域改革
(34)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和就業促進機制。完善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制度體系,健全勞動者工資決定、合理增長、支付保障機制,健全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健全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等再分配調節機制。完善慈善事業發展制度體系。多渠道增加城鄉居民財產性收入,有效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穩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合理調節過高收入,依法取締非法收入。深化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改革,健全國有企業各級負責人薪酬、津貼補貼監管體系。
完善就業優先政策,健全高質量充分就業促進機制,建立就業影響評估機制,完善就業公共服務體系,構建就業友好型發展方式。完善高校畢業生、農村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退役軍人等重點群體就業支持體系,健全勞動者終身職業技能培訓體系。統籌城鄉就業政策體系,完善戶籍、用人、檔案政策制度和管理服務,強化創業政策支持。支持和規范發展新就業形態,完善新就業形態人員權益保障跨部門綜合監管機制。完善促進機會公平制度機制,暢通社會流動渠道。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加強勞動者權益保障。
(35)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健全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籌資和待遇合理調整機制,穩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標準。擴大社保基金委托投資規模,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監管體系,實現基金保值增值。完善靈活就業人員參保政策,擴大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擴大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覆蓋面。加快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擴大年金制度覆蓋范圍,積極引導群眾參加個人養老金。發揮各類商業保險補充保障作用,完善“北京普惠健康保”。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制度,提高生育保險待遇水平,構建醫保基金立體化監管體系。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健全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制度。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和關愛服務體系。
(36)完善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加快建立符合首都特點的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滿足工薪群體剛性住房需求。健全支持城鄉居民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政策機制,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住房保障作用。優化房地產政策,適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優化商品住宅用地交易規則,改革房地產開發融資方式和商品房預售制度。
(37)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堅持健康優先發展,深化首都公共衛生體系改革,完善重大呼吸道傳染病、慢病等防控體系。優化統籌三醫聯動的體制機制,促進醫療、醫保、醫藥協同發展和治理。加強分級診療制度建設,推進緊密型醫聯體建設,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激勵約束機制,完善農村地區醫療服務體系。加大急救體系和兒科、康復護理等專科建設政策支持,健全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機制。深化以公益性為導向的公立醫院改革,完善醫療服務定價和動態調整機制,健全財政分類補助機制,深化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編制動態調整機制。引導規范民營醫院發展,加強國際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創新醫療衛生服務和監管手段,推動醫療機構數據互聯互通和檢查檢驗結果互認,拓展互聯網醫療服務方式,優化在線診療、預約轉診、慢病續方、實時結算、預約送藥等服務體系,滿足群眾多樣化需求。加強醫學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健全支持創新藥和醫療器械全鏈條發展機制。完善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機制。
(38)健全人口政策和服務體系。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建立生育補貼制度,健全生育津貼和休假制度,強化多子女家庭住房、交通、教育等支持保障,優化母嬰健康服務。完善“小小孩”照護服務政策,健全以公辦幼兒園為主渠道、托育機構和社區嵌入式托育為重要依托、單位辦托為有效補充的普惠育幼服務體系建設,探索社區管理下的家庭鄰里互助照護。完善差異化人口調控機制,建立人口高質量發展體檢評估機制,完善與人口變化相適應的公共服務監測評估供給機制,推動相關公共服務隨人走,優化人口空間分布格局。
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促進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協同發展。發展銀發經濟,創造適合老年人的多樣化、個性化就業崗位,打造智慧健康養老新業態。落實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改革部署。加強養老服務體系統籌布局,優化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供給體系,推動機構養老服務提質增效,鼓勵和引導企業等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養老服務供給,支持養老服務經營主體品牌化、連鎖化發展,推進互助性養老服務,深化醫養融合發展。完善農村養老服務體系。深化“老老人”服務保障改革,改善對孤寡、殘障失能等老年人的服務,推動建立全市統一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十一、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
(39)完善生態文明基礎體制。完善分區域、差異化、精準管控的生態環境管理制度,健全現代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管理制度體系,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委托代理機制,建立生態環境保護、自然資源保護利用和資產保值增值等責任考核監督制度。積極推進生態重點領域地方立法。
(40)健全生態環境治理體系。積極建設美麗中國先行區,完善全面建設美麗北京的制度機制。完善首都生態環境治理責任體系、風險防控體系、監管體系、市場體系、信用體系、政策體系和區域聯動體系。健全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體制機制,落實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探索實施環評與排污許可“兩證合一”。完善大氣污染源頭治理機制,推進多污染物協同減排和區域聯防聯控聯治。嚴格落實河(湖)長制,優化完善永定河、北運河、潮白河等重點流域上下游貫通一體的管理體制機制。健全農村生活污水收集、處理和運行機制。建立新污染物協同治理和環境風險管控體系。深化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構建環境信用監管體系。
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管理制度,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機制,建立多元化生態保護修復投入機制。落實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進一步優化水資源費改稅實施機制。加快建立統一的自然保護地管理體系,強化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協調機制,探索建立罰沒野生動植物制品接受、保存、處置等制度。深化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改革。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完善以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考核為前提的橫向交換補償和以生態貢獻為導向的縱向生態補償,統籌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完善全域森林城市、花園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政策機制,創新公園管理運營模式。
(41)健全綠色低碳發展政策機制。完善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財稅、金融、投資、價格政策和標準體系,落實政府綠色采購政策,健全綠色消費激勵機制,加快建設國際綠色經濟標桿城市。健全城市副中心國家綠色發展示范區建設機制。完善資源總量管理和全面節約制度,健全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推進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完善新能源引進、消納和調控措施。完善適應氣候變化工作體系,構建城市氣候變化影響和風險評估體系。建立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全面轉型新機制,完善碳排放控制管理機制和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構建產品碳標識認證制度、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落實碳市場交易制度,支持北京綠色交易所建設全國統一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中心。
(42)完善生態環境社會參與機制。完善全方位、多層次的生態文明宣傳教育體系,培育生態文明主流價值觀,引導形成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健全“碳普惠”機制。創新城鄉一體林長制管理制度,構建全民參與花園城市建設與維護的治理體系。推進構建綠色空間、濱水空間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體系。健全生態環境問題公眾監督機制,推進生態環境志愿服務體系建設,完善鼓勵企業參與環境、社會和治理(ESG)的政策機制。
十二、構建超大城市現代化治理體系
(43)健全城市規劃建設運營制度機制。強化規劃銜接落實機制,建立健全覆蓋全域全類型、統一銜接的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規劃許可制度,科學編制村莊規劃,持續優化城市功能和空間布局。動態完善規劃標準體系。優化重點功能區、產業園區、軌道交通站點周邊等重點區域的建設指標投放機制,引領保障重大項目和有效投資用地需求。
構建新型基礎設施規劃和標準體系,健全新型基礎設施融合利用機制,優化調整城市道路、軌道交通、樞紐場站等領域標準規范,完善綜合管廊工程投資建設體制機制,健全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協調機制。健全基礎設施項目市區統籌謀劃、協同實施機制。優化軌道交通線網分期實施策略,提高軌道交通建設效率、投資效益,完善“四好農村路”建設、管理、養護機制。健全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行、管理機制。健全推動智能建造發展機制,完善建筑綠色發展政策體系。
強化站城融合,健全軌道站點周邊的功能集聚與資源整合機制,優先啟動站點周邊存量土地整理,完善軌道交通場站與周邊建筑互聯互通機制、一體化更新制度,推進場站用地綜合利用。深化重點站區管理體制改革,推動鐵路、民航與城市深度融合。建立常態化地下管線老化評估及更新改造機制。健全軌道交通信號系統、車輛及城市道路等關鍵設施設備更新改造機制。健全城市家具設置及管理聯審機制。建立投資、價格、補貼聯動機制,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運營成本統籌,推動收費公路政策優化。
(44)完善城市更新政策體系。健全城市更新工作綜合協調機制,優化城市更新實施路徑,再造城市更新審批管理服務體系,加大城市更新規劃、土地、資金政策支持,建立可持續的城市更新模式。完善城市更新分類實施機制,建立核心區平房成片區、整院落退租機制,支持老舊小區、老舊廠房、老舊低效樓宇和低效產業園區更新改造,鼓勵引導具備條件的區域統籌實施城市更新。支持社會資本參與城市更新,構建多元投資機制。
(45)健全智慧高效城市治理新體系。完善智慧城市統籌協調機制。建立適度超前的城市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投入機制,構建以5G、人工智能、區塊鏈、云計算為重點的一流信息化設施體系,做強“城市大腦”。完善“一網慧治”工作機制,健全城市運行管理與決策支撐體系。深化城市管理、應急指揮、綜合執法等領域“一網統管”改革,創新城市治理模式。健全感知數據匯聚共享機制,優化提升智慧城市數字底座。完善智慧城市場景開放機制。建立健全與人工智能大模型技術相宜的智慧城市數據服務和應用創新促進機制。完善垃圾全過程精細化管理體系,健全物業管理體系。
加快構建以軌道交通為骨干、地面公交為支撐、多種出行方式為補充的安全、通達的綜合交通體系,完善軌道交通快線體系,健全市郊鐵路建設管理機制,深化軌道交通與地面公交兩網融合。深化交通綜合治理工作,綜合施策緩解交通擁堵。完善停車設施規劃建設機制,加強非機動車管理,深化橋下空間治理。加強智慧交通建設,推動“路城一體”公路交通數字化轉型升級,建立統籌智能網聯汽車發展與安全的管理標準和服務規范,加大高級別自動駕駛場景應用。
(46)深化接訴即辦改革。健全12345市民服務熱線平臺功能體系,完善群眾訴求受理、派單、辦理、反饋、監督、考評機制,高效協同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加快人工智能大模型應用,完善民生大數據輔助決策機制,充分發揮“窗口+智庫”作用。深化主動治理、未訴先辦,完善“吹哨報到”“每月一題”“熱線+網格”等工作機制,加強重點區域和重點行業治理,提升城市精細化治理水平。深入開展接訴即辦學理化研究和國際化宣介,講好中國之治的北京故事。
十三、完善城鄉區域協調發展體制機制
(47)加快完善新型城鄉體系。順應新型城鎮化發展趨勢,構建產業升級、人口集聚、城鎮發展良性互動機制,推進城鄉融合發展,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推動重點小城鎮高質量發展。探索綠隔地區減量提質增綠政策與路徑,創新城中村改造推進機制。按照常住人口規模和服務半徑統籌優化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布局,推動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社會保險、住房保障、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等享有同本地戶籍人口同等權利。依法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探索自愿有償退出的實施路徑。完善平原新城高質量發展支持政策,“一區一策”深化改革。深入推動城南、京西地區轉型發展。健全生態涵養區綠色發展政策體系,落實結對協作機制。
(48)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有序推進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試點,深化承包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改革,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完善農業經營體系,完善承包地經營權流轉監管和價格形成機制,深入開展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升行動,推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扶持政策同帶動農戶增收掛鉤。完善新型集體林場管理制度,健全林果產業高質量發展政策體系,探索林下經濟新模式。健全便捷高效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立健全集體資產經營管理監督服務體系,探索多樣化途徑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構建產權明晰、分配合理的運行機制,實施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范化試點,賦予農民更加充分的財產權益。
(49)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持制度。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引導資金、技術、人才等生產要素向農村流動。健全發展都市型現代農業政策體系,推進農業中關村建設,打造“種業之都”,發展現代設施農業、智慧農業、特色農業,培育生態旅游、休閑康養等鄉村新業態。優化農業補貼政策體系,推動農業保險“擴面、增品、提標”。完善協作地區分層分類幫扶制度。扎實推進“百村示范、千村振興”,健全推動鄉村全面振興長效機制。加快健全糧農菜農收益保障機制。完善糧食購銷和儲備領域監管體系。健全糧食和食物節約長效機制。
(50)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改革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各類耕地占用納入統一管理,完善補充耕地質量驗收和指標調劑機制。完善高標準農田建設、驗收、管護機制。健全保障耕地用于種植基本農作物管理體系。允許農戶合法擁有的住房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有序推進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建立基準地價體系,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
優化土地管理,構建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為牽引,與產業、人口發展需要相匹配的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土地分層利用的規劃土地管理政策,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機制。健全建設用地二級市場政策機制,完善土地混合開發利用、用途合理轉換機制,持續開展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工作,盤活存量土地。完善產業用地到期續期機制和彈性年限審核機制。
十四、健全維護首都安全穩定制度機制
(51)健全首都國家安全體系和平安北京建設體制機制。落實黨委(黨組)國家安全責任制,強化重點領域國家安全工作協調機制,健全國家安全風險監測預警體系,推動國家安全領域地方立法。全面加強首都政治安全體系和能力建設,堅決維護首都政治安全。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健全平安北京聯防聯控聯建協調機制,優化平安考核指標體系,構建“大平安”工作格局。完善社會治安整體防控體系,健全掃黑除惡常態化機制,依法嚴懲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犯罪活動。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規范化建設。完善動員組織群防群治力量參與社會面防控機制。
(52)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機制。健全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應對體制機制,完善大安全大應急框架下應急指揮機制,探索公共基礎設施“平急兩用”實施路徑,強化基層應急基礎和力量,提高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立健全首都韌性城市規劃及標準體系,建立超大城市高密度片區專項體檢和韌性評估機制,完善韌性提升支撐體系和社會治理組織模式。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完善安全生產風險排查整治和責任倒查機制。健全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城市運行和人員密集場所消防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管理工作機制。完善食品藥品安全責任體系。建立健全具有首都特點的經濟安全、生態安全、生物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加強網絡安全體制建設,完善網絡安全工作責任制,建立人工智能安全監管制度。
(53)健全首都社會治理體系。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傳承弘揚“四下基層”優良作風,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完善常態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健全社會工作體制機制,優化黨建工作協調委員會運行機制,加強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發揮社會組織、街巷長、小巷管家、責任規劃師等作用,健全基層治理網格化體系。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危機干預機制。健全發揮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在基層治理中作用的機制。完善行業協會商會負責人管理制度,健全行業協會商會納入行業管理的體制機制。建立健全社會組織發展管理協調機制,推動實施社會組織全生命周期服務管理。
深化街道(鄉鎮)管理體制改革,優化資源配置和運行機制,探索破解基層治理“小馬拉大車”突出問題的有效路徑。完善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加強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建設。深化“回天有我”創新實踐,完善大型社區治理體系。
(54)健全全力支持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體制機制。落實深化跨軍地改革任務,健全服務一體化國家戰略體系和能力建設工作機制。健全國防建設軍事需求提報和軍地對接機制,完善國防動員體系。優化人民防空建設模式,構建現代人民防空體系。健全完善四級退役軍人服務保障體系,完善雙擁工作機制,健全平戰結合的軍供保障機制。
十五、提高黨對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領導水平
(55)壓實各級黨組織對改革的領導責任。市委領導全市改革的總體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完善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機制,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各級黨委(黨組)負責落實改革決策部署,謀劃推進本地區本部門改革,結合實際改革創新,創造可復制、可推廣的新鮮經驗。堅持問題導向,充分吸收社會期盼、群眾智慧、專家意見、基層經驗,完善改革議題設置和重點改革方案生成機制,提高改革舉措含金量。完善改革激勵和輿論引導機制,營造良好改革氛圍。
(56)持續完善黨的建設制度體系。堅持用改革精神和嚴的標準管黨治黨,健全具有首都特色的全面從嚴治黨組織體系、教育體系、監管體系、制度體系、責任體系。加強黨的創新理論武裝,建立健全以學鑄魂、以學增智、以學正風、以學促干長效機制。持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堅持新時代好干部標準,著力建設堪當重任的首都高素質干部隊伍。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常態化,加大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干部力度。深入貫徹新一輪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綱要,完善和落實領導干部任期制,健全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變動交接制度,保持領導干部任職相對穩定。健全常態化培訓特別是基本培訓機制,加強重大政治理論輪訓,開展履職能力培訓和治理能力提升專項掛職,強化專業訓練和實踐鍛煉。落實“三個區分開來”,激勵干部擔當作為、開拓進取。制定實施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措施。增強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實施基層黨組織“頭雁”領航工程,深化黨建引領基層治理。探索加強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新就業群體黨的建設有效途徑,統籌推進黨建引領行業治理。完善黨員教育管理制度,加強流動黨員管理,實施“首都高質量發展先鋒行動”,探索黨員應急動員、發揮作用的有效機制。完善黨內法規,增強黨內法規權威性和執行力。
(57)健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體制機制。健全政治監督具體化、精準化、常態化機制,強化對請示報告、“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鍥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健全防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制度機制。持續精簡規范會議文件和各類創建示范、評比達標、節慶展會論壇活動,嚴格控制面向基層的督查、檢查、考核總量,規范政務應用程序管理。完善街道(鄉鎮)履行職責事項清單,落實社區和村級組織工作準入制度,健全為基層減負長效機制。健全經常性和集中性相結合的紀律教育機制,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做細做實日常管理監督,及時糾正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加強黨對反腐敗斗爭的領導,完善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機制,著力鏟除腐敗滋生的土壤和條件。健全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同查同治機制,深化整治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領域腐敗,嚴肅查處政商勾連破壞政治生態和經濟發展環境問題,完善對重點行賄人的聯合懲戒機制,加大對行賄所獲不正當利益的追繳和糾正力度,豐富防治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的有效辦法。加強誣告行為治理。健全追逃防逃追贓機制。加強新時代廉潔文化建設。
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強化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自覺扛起第一責任人職責,完善年初明責、月度評責、年底考責閉環機制。健全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配套制度,加強和改進同級監督。完善權力配置和運行制約機制。推進執紀執法和刑事司法有機銜接。健全巡視巡察工作體制機制,加強巡視整改責任落實,完善對社區(村)巡察工作制度,強化紀檢監察、巡視巡察、審計監督、統計監督協同聯動。持續推進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巡察監督統籌銜接常態化制度化。加強紀檢監察監督與行政監督、法律監督、經濟監督的協作配合,完善以黨內監督為主導、各類監督貫通協調機制。優化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機構職能,落實垂直管理單位紀檢監察體制改革要求,深化市屬高校、市管企業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深化基層監督體制機制改革,進一步發揮街道(鄉鎮)紀檢監察組織作用。持續深化京津冀協同監督工作。
(58)以釘釘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實。對黨中央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決策部署及市委工作要求,全市各級黨委(黨組)要堅持求真務實、敢作善為,堅持上下協同、條塊結合,科學制定改革任務書、時間表、優先序,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加強對重大改革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巡視巡察,確保首都各項改革不斷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全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群眾要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自覺把改革擺在更加突出位置,堅定信心、開拓進取,不斷開創首都改革發展新局面,為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作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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