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9-23 22:31:08
每經記者 陳植 每經編輯 彭水萍
9月10日,一家地方性律師事務所突然被查封,引起業界強烈關注。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多方了解到,這家律所之所以被查封,原因是它與一家“同名”信息咨詢有限公司共用辦公場所,涉嫌違法犯罪。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其背后是這家律所與當地原先負責P2P催收的黑產組織“合作”,參與所謂的民眾債務“優化”、證券投顧類代理維權業務。且這家律所將自己的律師資質“借給”上述黑產組織設立的法律咨詢公司,令后者在注冊法律咨詢公司后,對外宣稱律所服務,實則涉嫌詐騙,幫個人客戶“虛構”證據(行話叫“證據補充”),進行惡意代理維權。在他看來,這家律所被查封,也揭開當前證券投顧類非法代理維權現象日益泛濫猖獗的冰山一角。
在保險代理維權、減免債務代理維權遭遇“嚴打”后,近年黑產組織正將魔爪伸向上述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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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獨家獲得的行業數據顯示,2021~2023年,證券投顧領域的用戶投訴數量快速增長,其中2023年超過23000起,較2021年增長約400%。
“目前,這類非法代理維權機構呈現中介化、獨立化、專業化發展,并形成完整的黑色產業鏈,擾亂金融市場秩序與侵害投資者權益。”一位業內人士向記者指出。目前在證券投資咨詢非法代理維權領域,營收最高的3家代理維權機構年收入均超過5000萬元。
一起案件揭開黑色產業鏈
年初,某地公安部門破獲的一起證券投顧類非法代理維權案件,揭開了這個黑色產業鏈的“操作內幕”。
2022年7月12日,一家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相關人員報案稱,其公司在2021年8月18日與一名用戶簽訂《用戶服務協議》《軟件許可使用協議》,約定由其公司向這位用戶提供公司自行開發的證券投顧類軟件服務,用戶因此支付服務費26232元人民幣,服務期限至2022年2月18日。
簽訂協議后,這家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按照協議約定向這位用戶提供服務。但在2022年4月15日,上述用戶通過一家代理維權公司惡意申請退費,并稱若不全額退還服務費,將向相關部門進行投訴。最終,這家證券投資咨詢機構被迫全額退還服務費。
之后這位人員發現,從2022年1月起,涉及惡意投訴維權的客戶超過600人,退賠費用達到數千萬元人民幣。
在接到報案后,該地公安部門通過走訪排查、資金分析、數據分析等偵查手段,發現從事代理維權團伙30余個,主要分布于湖北、安徽、福建等地。
由于當時打擊非法代理維權在全國范圍內尚無典型案例,司法途徑仍處于需要摸索的階段,地方公安部門經過反復斟酌,決定對其中一個代理維權團伙進行抓捕。
經查,相關犯罪嫌疑人曾在投顧公司工作,其間發現投顧公司害怕客戶向金融監管部門投訴舉報,且一般投訴的客戶都會得到公司的退款,因此他從公司辭職后,開始經營“維權公司”,并以“維權公司”名義唆使投顧公司用戶以向金融監管部門投訴舉報相要挾,向投顧公司討要服務費退款并從中收取勞務費,僅6個月獲利550余萬元。
截至破案時,相關公安部門在其電腦查獲20余家證券投資咨詢(投顧)機構的逾5萬條客戶信息。
其背后是證券投顧類非法代理維權機構向運營商渠道購買證券經營機構的客戶電話名單以及借助手機操作系統漏洞獲取證券經營機構的APP安裝名單,甚至通過大型三方平臺投放廣告,從而獲得大量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用戶個人信息,從中挑選服務合同到期或即將到期的用戶,教唆他們尋找各種“理由”或虛構事實,申請全額退款。
記者獲悉,隨著公安機關對買賣公民信息的打擊力度加強,近年這些代理維權公司轉變策略,開始通過編造發布虛假信息的方式獲客——尤其是最近數月,不少非法代理維權公司利用自媒體平臺的監管漏洞,借助短視頻傳播力,通過在各大三方平臺捏造和編纂“凄慘段子”誹謗股市和證券經營機構,教唆用戶申請全額的投顧類服務退款,并與他們簽訂所謂的委托代理維權合同。
在獲得用戶“授權”后,這些非法代理維權公司開始編寫某些話術話本,通過向主管部門投訴等方式,要求與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在約定時間內全額退款,否則將采取進一步措施。
“面對這類非法代理維權,證券投資咨詢機構雖然知道所謂的投訴材料都在虛構事實以博取相關部門同情,但為了避免投訴量激增干擾公司正常經營或引發監管問責,往往采取息事寧人的態度處理。”上述業內人士告訴記者。
目前,證券投顧領域非法代理維權儼然成為全新的“暴利行業”——在獲得全額退款后,非法維權代理機構會向用戶收取20%~50%服務費,基本實現“日進斗金”。
通過這樣的手段,有非法代理機構在短短4個月內獲得逾3000萬元總簽單金額,創造總退款金額逾千萬元,獲得相應服務費收入逾250萬元。
這位業內人士向記者指出,目前在證券投資咨詢非法代理維權領域,營收最高的三家代理維權機構年收入均超過5000萬元。
這類案件具有三大新特點
針對證券投顧類非法代理維權現象激增,相關公安部門曾對此深度分析,認為此類案件的操作手法相當“新穎”。
相較普通敲詐勒索案件,這類案件具有三大新特點:
一是具有涉網性質,即利用網絡廣告引流,還在各大互聯網平臺上發布大量代理維權廣告以及所謂的成功案例,以虛假法律顧問公司的身份為客戶提供服務,并利用客戶沒有成本,只需“維權”的心理,吸引客戶與該類團伙簽約。客戶一旦被廣告內容吸引同意進行所謂的維權,則會成為該團伙的工具。
二是部分證券投顧類非法代理維權人員具有投顧行業從業經驗,深知投顧公司忌憚狀況,能針對性地制作編寫相關話術,采取向主管部門投訴等方式實施違法犯罪,迫使眾多證券投顧類機構只能“破財了事”。
三是犯罪成本低。非法代理維權機構的主要操作成本是購買客戶信息的費用、房租與辦公用品,相關投入金額較小,但其業務收益相當驚人,比如上述破案被抓獲的證券投顧類非法代理維權機構先期投資額不到10萬元,卻在短短6個月內獲利550余萬元,如此高的收益率(55倍)造成越來越多年輕人“鋌而走險”。
上述業內人士認為,當前“打擊”證券投顧類非法代理維權之所以難度不小,一個重要原因是這類機構的反偵查意識強,往往注冊眾多公司并使用他人擔任法人代表,且不使用實際地址經營,導致其中一家公司被偵查或一個窩點被搗毀,他們又能很快另起爐灶,重操舊業。
此外,由于證券投顧類非法代理維權領域尚未形成首例按照“敲詐勒索罪”定罪的案件,目前多地公安部門主要按照侵犯公民信息罪定罪的起刑期與實施罰款力度。
這位業內人士認為,這未必能給予不法分子足夠強的“法律震懾力”。他還透露,多家投資顧問咨詢公司在遭到報案檢舉后,某些地方法院要么以侵犯公民信息罪查處非法代理維權機構,要么以新興犯罪問題比較特殊為由未認定敲詐勒索意見,且由于證據不足等原因未提起公訴。
記者了解到,地方檢察院等相關部門之所以對這類新型案件定性仍在研究,一個重要因素是證券投顧類非法代理維權行為涉及多種犯罪行為,比如敲詐勒索、詐騙、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破壞生產經營、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非法經營等,且每種犯罪的認定條件又有嚴格的法律要求,但證券投顧類非法代理維權行為往往符合法律規定的部分條件,又不能完全適用法條,給其行為性質認定帶來難度。
“目前,打擊證券投顧類非法代理維權現象的行為缺少相關指引。”前述業內人士直言。根據目前對非法代理維權團伙打擊情況而言,對相關行為的認定、案件性質的認定、相關不法分子的定罪量刑都存在較大難度,若相關部門遲遲沒有出臺針對打擊這類非法代理維權行為的指引文件,各地政府部門對代理維權相關行為的打擊標準與尺度難以統一,不利于各地對這類非法代理維權行為開展精準打擊。
應盡快出臺相關指引文件
針對打擊證券投顧類非法代理維權行為所面臨的諸多實施難點,相關專家提出多項建議。其中包括多部門聯合設立對非法代理維權惡意投訴與正常維權的判別機制,并進行區別處理——由于證券投顧類非法代理維權機構往往會教唆服務期已完結的用戶進行全額退款,針對這類用戶客群的“投訴”,多部門應迅速識別其是否存在非法代理維權機構的教唆。
此外,多部門還可以聯合行動,針對一個非法維權的典型犯罪公司進行重點突破,若能形成首個證券投資咨詢領域被定為“敲詐勒索”的案例,將有助于增強對證券投顧類非法代理維權的犯罪打擊力度。
目前,針對日益泛濫猖獗的證券投顧類非法代理維權現象,多部門已采取措施。
在文章開頭的那家律所被查封前,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司法廳與公安廳在6月下旬發布《關于開展法律咨詢服務類經營主體專項整治工作的通告》,其中包括要求當地公安部門專項整治,發現涉及公安機構管轄的違法犯罪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5月11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發布針對代理維權的風險提示,盲目參與“代理維權”可能給消費者帶來三重風險,一是面臨財產損失風險,二是面臨信息泄露風險,三是面臨法律責任風險。
國家金融監管總局還指出,消費者因購買產品或接受服務與金融機構產生糾紛時,請通過與金融機構協商、向行業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向金融監管部門反映、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渠道提出訴求,不可輕信不法分子虛假承諾,切勿受慫恿參與違法違規活動,避免陷入法律風險陷阱。
近日,上海金融監管局發布的數據顯示,2024年以來,上海金融監管局指導銀行保險機構成功打擊非法職業代理投訴組織16起,涉案金額6042.67萬元,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一位地方辦案人員指出,要更有效地打擊證券投顧類非法代理維權行為,持牌證券投資咨詢機構也需加強自律。在案件辦理過程中,他從部分客戶的聊天信息里,發現部分投顧公司業務人員為了拉攏客戶提升業績,違反公司相關規定,向客戶推薦股票,盡管這屬于個別現象,但也是用戶投訴的重要依據。他建議投顧公司進一步加強對公司從業人員的管理,避免在服務過程出現違規行為,進而被非法代理維權公司“要挾”。在他看來,針對代理維權公司的慣用作案手段,多部門還可以細化對投顧公司投訴舉報件的考核方式,比如區分投顧機構是否擔責、根據訴求區分正當維權還是惡意維權等,避免投顧公司為了減少用戶投訴舉報,一味向非法代理維權機構讓步退款。
“此外,相關部門對投訴舉報平臺的登錄方式進行調整,也能增加投顧類非法代理維權的實施難度。”這位辦案人員認為。其中包括進一步落實實名制,如采用人臉識別、軟件認證等方式,給非法代理維權公司在實施代理維權行為時設置“障礙”。
記者多方了解到,為了持續增強針對證券投顧類非法代理維權現象的打擊力度,多位業界專家認為多部門應盡快出臺相關指引文件。
“對于證券投顧類非法代理維權的相關整治,應采取打防結合的方式進行。一方面從縮減代理維權公司客戶范圍,提高代理維權公司經營成本,增加實施代理維權行為障礙等方面做好防范工作;另一方面則要從打擊入手,多部門協作制定相關的工作指引或整治方案,對涉及違法犯罪的代理維權行為嚴厲開展打擊,遏制證券投顧類非法代理維權團伙的野蠻發展。”前述業內人士直言。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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