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9-30 19:28:49
每經記者 李蕾 每經編輯 葉峰
《每日經濟新聞》獲悉,9月30日晚間,浙江證監局發布了關于對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該決定顯示,經查,螞蟻基金的基金銷售業務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推出余額寶服務升級未充分揭示業務規則。二是曾經參與的基金專屬福利券活動不合規。上述行為違反了《貨幣市場基金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20號)第二十三條第一款、《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75號)第十七條第二款、《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91號)第八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
據此,浙江證監局決定對螞蟻基金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并提出“你公司應高度重視,嚴格對照基金銷售相關法律法規,采取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落實整改,并于本監管措施下發之日起90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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