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10-14 22:09:30
每經編輯 黃勝
10月14日晚,*ST美訊(600898.SH,股價1.69元,市值4.82億元)發布公告,于10月12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存在年報虛假記載、非公開發行股票構成欺詐發行等違法事實,公司被中國證監會處以2156萬元罰款。同時公司時任董事長、總經理、財務總監被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ST美訊2020年度參與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下的關聯方開展的蘋果手機、康佳彩電、華為手機貿易業務,該貿易業務存在合同閉環和資金閉環,為虛假的購銷業務。
*ST美訊通過虛假貿易業務虛增2020年度營業收入57823.56萬元、營業成本57459.25萬元,分別占當年營業收入的61.53%、營業成本的62.18%,*ST美訊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211379091969
同時,*ST美訊2020年非公開發行的相關文件,引用了上述虛假貿易業務收入數據,公司2020年1至9月確認的虛假貿易業務收入為57823.56萬元,占當期營業收入的86.21%。
2021年3月,中國證監會批準了*ST美訊非公開發行申請,即向控股股東山東龍脊島建設有限公司定向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為16560.01萬元,募集資金主要用于京美電子智能終端生產線改造項目。*ST美訊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文件存在虛假記載,構成欺詐發行。
此外,*ST美訊2021年年度報告也存在虛假記載。因*ST美訊存在上述違法事實,中國證監會對公司給予警告,并處以2156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宋林林、總經理宋火紅、財務總監郭晨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董曉紅、時任監事長方巍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70萬元罰款。
同時,因宋林林、宋火紅、郭晨在涉案違法活動中起主要作用,情節較為嚴重,中國證監會對上述三人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宋林林進行了申辯,表示“其名為董事長,事實上不負責公司經營和業務,對涉案貿易業務的籌劃、決策和具體操作過程并不知悉”。
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劉國梅 攝
此外,宋林林還表示,2020年非公開發行事項,其按照規定進行回避表決,并未進行過相關決策;2021年度財務會計處理事項具有專業性和時效性,其作為非財務專業人員已經竭盡所能了解相關事項并向管理層和會計師進行了確認,董事長僅是召集和主持董事會,與其他董事相比并無特別權力,在涉案違法活動中并未起到主要作用。
不過,中國證監會對宋林林的申辯意見不予采納,認為宋林林身為公司董事長,其崗位和職責不同于其他董事,應對公司經營管理進行決策和監督,對公司財務報告的真實、準確、完整承擔主要責任,不能以“國美系”內部管理安排為由逃避其法定職責。
公開資料顯示,*ST美訊主營業務為移動智能通信產品的研發、生產與銷售業務,主要產品包括自有品牌手機、ODM移動通訊整機、ODM移動通訊主板等,控股股東為山東龍脊島建設有限公司。
自2018年以來,公司便陷入連續虧損,近六年累計虧損超過17億元,其中2023年度虧損1.12億元。而進入2024年以來,*ST美訊依然難以擺脫虧損泥潭,今年上半年虧損222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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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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