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11-12 17:36:16
每經AI快訊,2024年11月12日,龍韻股份公告稱,上交所發布關于對卓淑英予以通報批評的決定。
當事人:
卓淑英,上海龍韻文創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東。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滬〔2024〕33號)查明的事實,上海龍韻文創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東卓淑英在股票交易方面存在如下違規行為:
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7月21日,卓淑英持有龍韻股份股票占公司總股本比例超5%,為龍韻股份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7月21日,卓淑英及其配偶、女兒在六個月內買入又賣出、賣出又買入公司股票,期間累計買入公司股票742,040股,成交金額7,435,268.42元;累計賣出公司股票100,040股,成交金額1,459,961.60元。
上述交易行為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短線交易,涉及股份數量和金額較大,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第1.4條、第3.1.7條等有關規定。對于上述紀律處分事項,當事人回復無異議。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經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核通過,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6.2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0號——紀律處分實施標準》等有關規定,本所作出如下紀律處分決定:
對上海龍韻文創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卓淑英予以通報批評。
對于上述紀律處分,本所將通報中國證監會,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你公司及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董監高人員)務必高度重視相關違規事項,建立股東所持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的專項管理制度,明確相關主體股票交易的報告、申報和監督程序,提醒其嚴格遵守持股變動相關規則。上市公司股東及董監高人員應當引以為戒,在從事證券交易等活動時,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本所業務規則及所作出的公開承諾,誠實守信,自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023年1至12月份,龍韻股份的營業收入構成為:廣告業占比95.81%,酒業占比4.06%,租賃占比0.12%。
龍韻股份的總經理、董事長均是余亦坤,男,38歲,學歷背景為碩士。
截至發稿,龍韻股份市值為15億元。
道達號(daoda1997)“個股趨勢”提醒:
1. 近30日內無機構對龍韻股份進行調研。
每經頭條(nbdtoutiao)——“雙11”賣了16億元,退貨率95%?還差幾千元滿減,美國大牌拉夫勞倫成“湊單神器”,誰該尷尬?
(記者 王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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