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11-15 16:12:24
每經AI快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印發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業務管理辦法,其中提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啟動收購工作前,應根據初步收購意向,開展初步調查,擬訂立項申請報告,并對項目的可行性和合規性進行初步審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應嚴格審核項目來源,不得通過資金中介對接項目,確保項目來源依法合規。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