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12-06 16:24:17
每經AI快訊,12月6日,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試行),在符合規劃、滿足安全要求、尊重群眾意愿的前提下,支持利用閑置低效工業、商業、辦公等非住宅用地建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變更土地用途,不補繳土地價款,原劃撥的土地繼續保留劃撥方式,對項目的建設規模等規劃指標予以支持優化;原出讓的土地應收回并以劃撥方式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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