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1-03 21:07:11
每經記者 李蕾 每經編輯 肖芮冬
《每日經濟新聞》獲悉,1月3日,中基協在官網發布了《公募基金管理人旗下公募基金通過證券公司交易及傭金支付情況披露內容與格式模板》(以下簡稱《模板》)。
根據公告,為有效落實《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證券交易費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相關要求,指導公募基金管理人在官方網站公開披露旗下公募基金通過證券公司交易及傭金支付情況,中基協起草完成了《模板》。該《模板》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根據《規定》第十二條,基金管理人應當于每年3月31日前,在官方網站公開披露選擇證券公司的標準和程序、與提供服務的證券公司的關聯關系、股票交易傭金費率、交易量年度匯總及分配明細、交易傭金年度匯總支出及分配明細等信息。
另外,《規定》自2024年7月1日起實施,本報告首次披露的報告期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人應當在首次披露時特別說明。后續報告應按完整年度披露。報告統計范圍為報告期間存續過的所有公募基金,包括報告期間成立、清算、轉型的公募基金。此外,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產品年報中以注釋形式做好解釋說明,避免投資者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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