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1-07 16:48:39
上海金融監管局近日印發《關于加強上海金融業綠色金融組織體系建設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金融機構應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開展綠色金融體制機制創新,鼓勵積極推進“1+N+X”綠色金融組織體系建設。其中,“1”是指設立綠色金融專職部門,“N”是指培育專業化綠色金融分支機構,“X”是指創建綠色低碳網點。
每經記者 李玉雯 每經編輯 張益銘
每經上海1月7日電(記者 李玉雯)1月7日,記者從上海金融監管局獲悉,該局近日印發《關于加強上海金融業綠色金融組織體系建設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推動和規范轄內綠色金融組織體系發展,壯大綠色金融市場參與主體。
《通知》要求各金融機構應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開展綠色金融體制機制創新,鼓勵積極推進“1+N+X”綠色金融組織體系建設。其中,“1”是指設立綠色金融專職部門,“N”是指培育專業化綠色金融分支機構,“X”是指創建綠色低碳網點。
《通知》明確綠色金融組織體系建設目標,即利用5年左右時間,努力在上海培育建設20家綠色分支機構、30家綠色特色分支機構,推進綠色低碳網點建設,綠色信貸余額、占比逐年增加,綠色保險覆蓋面持續擴大,為全國綠色金融發展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上海經驗。
《通知》強調綠色金融組織體系“專項機制、專項扶持、專項改造”三方面持續管理要求。一是完善綠色金融專項管理機制。鼓勵金融機構制定綠色金融戰略規劃,由綠色金融專職部門或牽頭管理部門擬定綠色金融業務發展規劃、發展目標等。完善相關內部管理制度和流程,規范開展綠色金融數據統計、風險管理、信息披露等工作。二是加大綠色分支機構專項扶持。要求各金融機構在專享資源、專項考核、專門審批、專屬產品、專用風控、專業團隊等方面給予綠色分支機構優先保障,扶持其綠色金融業務發展。三是推進專項改造實現運營碳中和。要求各金融機構分期分批推進分支機構綠色改造,綠色分支機構應帶頭引領本行(公司)的低碳運行,成為綠色運營方面的標桿網點。在逐步實現分支機構運營碳中和的基礎上,最終實現機構整體運營碳中和。
此外,《通知》明確了相應監管支持舉措。一是完善考核評價,將綠色金融組織體系建設情況納入機構綠色金融評價機制、監管評級等工作。二是完善后督管理,對綠色分支機構建立復核評價與跟蹤督導機制。三是完善行業標準,要求機構加強自身綠色運營,支持推動綠色網點運營標準制定。四是完善交流機制,要求建立內外部工作報告和交流機制。
封面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孔澤思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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