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1-07 19:20:15
每經AI快訊,1月7日,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促進政府投資基金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規范基金退出管理。研究制定政府投資基金退出政策指引,完善不同類型基金的退出政策。基金管理人應建立基金退出管理制度,制定退出方案。政府投資基金應科學合理確定退出期,并在章程或合伙協議中明確退出條件。政府出資退出時,應按照章程或合伙協議約定的條件退出;沒有約定的,應依法依規進行評估,采取市場化方式確定轉讓價格。
拓寬基金退出渠道。推動區域性股權市場規則對接、標準統一。鼓勵發展私募股權二級市場基金(S基金)、并購基金等。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提高新三板和區域性股權市場服務股權投資的能力,拓寬政府投資基金退出渠道。
完善基金退出機制。政府投資基金應在收益分配、損失分擔等方面公平維護各方出資人利益,保護社會資本合法權益。探索簡化項目退出流程,優化政府投資基金份額轉讓業務流程和定價機制,推動完善政府投資基金評估體系,構建更加暢通的退出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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