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1-17 17:18:29
每經記者 王硯丹 每經編輯 肖芮冬
1月17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公告稱,為進一步完善自律管理規則體系,經系統梳理,協會決定集中廢止四項自律規則。
四項自律規則分別為:《關于規范證券公司聘用第三方機構為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提供投資決策相關專業服務的通知》(中證協發〔2013〕104 號)、《關于規范證券公司與銀行合作開展定向資產管理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中證協發〔2013〕124 號)、《關于進一步規范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業務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中證協發〔2014〕33 號)、《關于調整證券公司另類投資子公司和私募投資基金子公司入會有關要求的通知》(中證協發〔2020〕43 號)。
中證協指出,該事項已經協會第七屆理事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相關規則自公告之日起停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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