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1-26 19:50:53
根據1月第四周收集到的數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共有8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環境風險。其中,6家屬于國資控制的企業。《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8家上市公司背后有42.29萬戶的股東,投資標的登上環境風險榜,可能使他們面臨投資風險。
每經記者 劉志遠 每經編輯 楊夏
超標排放污染物、未按環評要求采取措施,靈石縣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煤九鑫焦化)連收2張罰單;將危險廢物委托給無資質單位處理,信邦智能(301112.SZ,股價24.4元,市值26.91億元)控股公司被罰64萬元??
2025年1月第四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環境保護與信披責任亮起了紅燈?且看A股綠色周報第189期。
每日經濟新聞聯合環保領域知名NGO公眾環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個省份、337個地級市政府發布的環境質量、環境排放和污染源監管記錄等權威數據來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國數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數萬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參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環境信息數據,發布“A股綠色周報”,旨在借助環境數據庫及專業解析、傳播能力,讓資本市場的上市公司經營活動中的環境信息更加陽光透明。
根據1月第四周收集到的數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共有8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環境風險。
在企業管理能力、財務狀況、行業競爭等因素之外,環境風險日漸成為上市公司重要的經營風險之一。環境風險關乎企業發展,也關乎企業形象。
本期數據顯示,生態環境領域違法違規等風險信息共關聯到8家上市公司。其中,6家屬于國資控制的企業。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8家上市公司背后有42.29萬戶的股東,投資標的登上環境風險榜,可能使他們面臨投資風險。
近日,中煤九鑫焦化因超標排放污染物以及未按環評要求采取措施,被晉中市生態環境局連罰2張罰單,罰款合計78萬元。
信用中國收錄文號為“市環罰〔2024〕6092號”的處罰書顯示,焦爐未按照環評要求進行機、焦兩側加罩封閉措施。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中煤九鑫焦化被晉中市生態環境局罰款51萬元。
同時,中煤九鑫焦化超標排放二氧化硫的環境違規違法行為,被信用中國收錄在文號為“市環罰〔2024〕6096號”的處罰書中。該行為依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項,中煤九鑫焦化被晉中市生態環境局罰款27萬元。
1月26日,記者撥打了中煤九鑫焦化的年報電話欲求證上述處罰,但未獲接通。
除此之外,銅陵市生態環境局官網披露文號為“皖銅環罰〔2025〕2號”的處罰書顯示,銅峰電子(600237.SH,股價6.79元,市值42.83億元)建設項目自2023年4月環保驗收后,因考慮成本等原因未繼續購置雙氧水,未定期添加污水處理站“芬頓氧化”工序必備的雙氧水,致使該工序不能正常發揮處理作用。依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二項,銅峰電子被銅陵市生態環境局罰款32萬元。同時,處罰書顯示,銅峰電子已完成整改。
1月22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通過銅峰電子公開電子信箱發送采訪函。1月23日,記者致電銅峰電子,接線人員表示,上述處罰情況已經整改完成,且未達到臨時披露標準。同時該處罰對主業運營基本不影響。
本期收錄數據顯示,信邦智能控股公司珠海景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景勝科技)因將危險廢物委托給無許可證的單位處理,被珠海市生態環境局罰款64萬元。
珠海市生態環境局官網披露文號為“珠環罰字[2025]號”的處罰書顯示,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其他生產經營者從事處理、收集活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二款,景勝科技被珠海市生態環境局罰款64萬元。
1月22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通過信邦智能公開電子信箱發送采訪函。1月23日,記者致電信邦智能,接線人員表示,將去查看采訪函。截至發稿時,記者未獲進一步回應。
同時,銅陵市生態環境局披露文號為“皖銅環罰〔2025〕1號”的處罰書顯示,六國化工(600470.SH,股價5.36元,市值27.96億元)因磷資源全效利用技術提升改造工程項目未獲得環評審批擅自開工建設。該公司工程項目已建成2棟主體框架樓(3層),已完成6臺壓濾設備、5個貯存桶、1條干燥窯及配套排氣筒等設備安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六國化工被銅陵市生態環境局罰款19.0601萬元,并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1月22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通過六國化工公開電子信箱發送采訪函。1月23日,記者致電六國化工,接線人員表示,環保網站已經披露相關信息。該處罰未達到臨時披露標準,將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同時,將去查看采訪函。
近年來,隨著ESG(環境、社會責任及管治)投資理念逐步升溫,投資者越來越注重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上市公司財務投資和戰略投資的環境責任也應受到重視,因此直接或間接參股企業環境數據被納入A股綠色報告項目數據庫。
需要說明的是,環境信息數據的公開均有賴于環境監管信息公開水平的不斷提升。從2008年《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到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五章專章確立“信息公開與公眾參與”,信息公開從制度建設上得到保障。
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享有獲取環境信息、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的權利。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依法公開環境信息、完善公眾參與程序,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提供便利。
公眾環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資源保護協會(NRDC)編寫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監管信息公開指數(PITI)報告》也指出,環境信息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逐漸成為政府和社會公認的原則。
如對本項目環境數據存在疑問,或需就榜單涉及環境問題進行溝通反饋,請聯系蔚藍地圖。
(實習生程新語、李俊浩、方勁驍和肖立群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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