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4-29 23:46:32
2025年4月29日,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五家國有大行,以及招商銀行、華夏銀行兩家股份制銀行相繼發布公告,稱將撤銷或不再設立監事會。各銀行董事會均審議通過了相關議案,部分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并報送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核準。據悉,2024年7月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施行,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可設置審計委員會行使監事會職權,不設監事會。同年12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也發布通知明確了此規定。
每經編輯 張錦河
4月29日,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五家國有大行,以及招商銀行、華夏銀行兩家股份制銀行相繼發布公告稱,將撤銷或不再設立監事會。
工商銀行公告顯示,出席會議的董事審議通過了多項議案,其中包括:審議《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版)》及撤銷監事會相關事項的議案。議案尚需提交該行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并報送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核準。
建設銀行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不再設立監事會的議案、關于撤銷監事會辦公室的議案。
農業銀行董事會審議通過不再設立監事會相關事項。
中國銀行董事會審議通過了向股東大會提交《不再設立中國銀行監事會》的議案。
交通銀行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不再設立監事會的議案》,同意將該議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招商銀行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不再設置監事會的議案》,將不再設置監事會,由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承接法律法規規定的監事會職權,在董事會設置職工董事,并相應修訂章程,該行第十二屆監事會監事任期屆滿后不再換屆。
華夏銀行董事會審議通過《關于撤銷華夏銀行監事會的議案》,待監事會正式撤銷后,與監事會有關的公司治理制度廢止;監事會成員不再擔任監事及監事會相關職務;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行使《公司法》和監管制度規定的監事會職權。
2024年7月,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正式施行,其中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在董事會中設置由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行使本法規定的監事會的職權,不設監事會或者監事。
2024年12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公司治理監管規定與公司法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金融機構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規定,在董事會中設置由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行使公司法和監管制度規定的監事會職權,不設監事會或者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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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張建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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